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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直科技:关于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2017-05-15 18:16:52 发布机构:方直科技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300235 证券简称:方直科技 公告编号:2017-045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5年07月19 日、2015年08月1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15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的方式取得并持有公司股票,总金额不超过3,450 万元。《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07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0号: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要求, 现将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情况提示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持有股份情况 截至2015年11月11日,“平安证券方直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通过二 级市场购买的方式共计买入方直科技股票1,046,600股,购买均价为31.98元, 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股票购买(具体详见公告:2015-078)。 截至本公告日,“平安证券方直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持有方直科技股票 1,046,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2%,首期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的股票锁定期 为2015年11月12日至2016年11月12日,该计划存续期为 2015年11月12 日至2017年11月12日。 二、员工持股计划届满前的后续安排 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届满前,根据持有人意见和具体市场情况,将通过二级市场竞价、大宗交易、成立新的员工持股计划受让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出售其持有的全部公司股票,不会转让给员工个人。交易完成后由管理委员会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统一进行权益分配,兑现持有人因持有计划份额而享有的权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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