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0099 证券简称:精准信息 公告编号:2017―038
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特别提示: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于2017年4月22日以公告形式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5月11日以临时公告形式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于2017年5月16日下午14:30召开。
(2)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16
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5日下午15:00至5月16日下午15:0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尤洛卡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二楼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黄自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真实、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公司
总股本为660,399,255股,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660,399,255
股。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0人,参加
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为325,179,2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49.24%。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除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 1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为1,628,1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10名,代表
有表决权股份为324,258,8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10%。
3、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10名,代表有表
决权股份为920,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通过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0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325,081,4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7%;反对97,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 本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除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外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
结果:同意1,530,37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反对97,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
2.0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325,081,4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7%;反对97,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 本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除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外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
结果:同意1,530,37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反对97,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
3.0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325,081,4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7%;反对97,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 本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除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外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
结果:同意1,530,37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反对97,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
4.0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325,081,4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7%;反对97,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 本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除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外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
结果:同意1,530,37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反对97,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
5.0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325,081,4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7%;反对97,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 本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除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外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
结果:同意1,530,37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反对97,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
6.0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325,081,4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7%;反对97,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 本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除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外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
结果:同意1,530,37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反对97,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
7.0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325,081,4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7%;反对97,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 本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除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外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
结果:同意1,530,37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反对97,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
8.0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325,081,4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7%;反对97,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 本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除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外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
结果:同意1,530,37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反对97,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
9.00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01选举黄自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324,381,39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75%, 本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除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外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
结果:同意830,29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
9.02选举王晶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324,378,89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75%, 本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除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外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
结果:同意827,79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
9.03选举黄屹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324,378,89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75%, 本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除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外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
结果:同意827,79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
9.04选举李巍屹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324,377,89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75%, 本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除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外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
结果:同意826,79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
9.05选举李巍岩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324,377,89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75%, 本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除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外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
结果:同意826,79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
9.06选举李新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324,355,88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75%, 本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除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外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
结果:同意804,7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
10.00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01选举王同孝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324,395,88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76%, 本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除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外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
结果:同意844,7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
10.02选举江霞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324,601,38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82%, 本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除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外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
结果:同意1,050,2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
10.03选举马训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324,476,88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78%, 本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除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外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
结果:同意925,7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
11.00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11.01选举王道银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同意324,621,38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83%, 本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除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外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
结果:同意1,070,28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
11.02选举孙兆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同意324,593,88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82%, 本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除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外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
结果:同意1,042,78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胡琦秀、张丽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与会董事签字的《2016年年度股东
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