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金源: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5-18 08:01:03
发布机构:金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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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408 证券简称:*ST金源 公告编号:2017-41
金谷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修改、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5月17日(星期三)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17日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16日15:00至2017年5月1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格尔木市昆仑南路15-02号14楼公司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肖永明
7、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26人,代表股份1,709,724,191股,占有表决权总股份的82.506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10人,代表股份1,668,607,712股,占有表决权总股份的80.522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6人,代表股份41,116,479股,占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9842%。
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经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09,544,59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95%;反对
179,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5%;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5,839,3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18%;反对
17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82%;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09,544,59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5%;反对
179,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5%;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5,839,3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18%;反对
17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82%;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2016 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09,544,59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5%;反对
179,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5%;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5,839,3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18%;反对
17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82%;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4、《关于<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09,524,69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3%;反对
199,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7%;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5,819,4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98%;反对
199,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02%;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5、《关于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09,524,69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3%;反对
199,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7%;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5,819,4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98%;反对
199,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02%;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6、《关于<2016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09,544,59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5%;反对
179,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5%;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5,839,3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18%;反对
17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82%;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7、《关于<2017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09,544,59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5%;反对
179,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5%;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5,839,3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18%;反对
17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82%;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8、《关于确认<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5,676,8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939%;反对
34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61%;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5,676,8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939%;反对
34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61%;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9、《关于<2017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5,839,3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18%;反对
179,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82%;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5,839,3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18%;反对
17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82%;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10、《关于<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09,544,59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5%;反对
179,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5%;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5,839,3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18%;反对
17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82%;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1、《关于<2016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及2017年度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5,819,4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98%;反对
199,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02%;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5,819,4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98%;反对
199,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02%;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12、《关于修订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09,544,59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5%;反对 179,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5%;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5,839,3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18%;反对 17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82%;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3、《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09,524,69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3%;反对 199,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7%;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5,819,4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98%;反对 199,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02%;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雷俊 陆宏宇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及会议记录;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谷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