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387:海越股份关于<2016年年度报告>的修订补充公告
2017-05-22 19:02:07
发布机构:海越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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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海越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38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年度报告>的修订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13日披露了《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2016年年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报告。2017年5月15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2017】0564号,以下简称“《年报问询函》”),要求公司对《年报问询函》相关问题进行回复并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2017年5月22日,公司根据《年报问询函》要求,对所述问题进行了回复,并对《2016年年报》中相关内容作如下补充和修改:
一、原《2016年年报》“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之“主营业务分析――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原披露内容为: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9,792,247,172.42 6,284,766,255.36 55.81
营业成本 9,218,760,584.14 6,161,088,118.14 49.63
销售费用 60,558,004.51 55,966,731.64 8.20
管理费用 221,254,455.93 165,782,190.36 33.46
财务费用 406,433,263.80 350,142,030.20 16.0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38,397,961.10 255,667,601.51 345.2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7,641,166.63 30,634,809.67 -777.7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58,251,960.38 -284,116,504.13 -307.67
研发支出 127,718,126.66 76,787,892.87 66.33
现补充修改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9,792,247,172.42 6,284,766,255.36 55.81
营业成本 9,218,760,584.14 6,161,088,118.14 49.63
销售费用 60,558,004.51 55,966,731.64 8.20
管理费用 221,254,455.93 165,782,190.36 33.46
财务费用 406,433,263.80 350,142,030.20 16.08
税金及附加 15,330,586.55 7,065,572.42 116.98
资产减值损失 -2,190,643.81 16,021,576.86 -113.67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1,931,176.88 -6,004,701.61 67.84
投资收益 122,292,952.64 327,849,551.01 -62.7
营业外收入 8,744,930.00 30,485,632.78 -71.31
营业外支出 4,202,334.36 6,806,865.67 -38.26
所得税费用 36,367,950.34 65,489,503.34 -44.4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0,025,902.95 22,997,449.78 74.04
少数股东损益 -79,388,560.59 -214,263,300.87 62.9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38,397,961.10 255,667,601.51 345.2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7,641,166.63 30,634,809.67 -777.7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58,251,960.38 -284,116,504.13 -307.67
研发支出 127,718,126.66 76,787,892.87 66.33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同比增加55.81%、49.63%,主要系公司本期成品油、丙烯、异辛烷销售增加所致。
(2)管理费用同比增加33.46%,主要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海越新材料有限公司本期研发费用增加较多所致。
(3)税金及附加同比增加116.98%,主要是因为根据财政部《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以及《关于
有关问题的解读》,公司将2016年5-12月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和印花税的发生额列报于“税金及附加”项目所致。
(4)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减少113.67%,主要是本期计提的存货跌价损失同比减少所致。
(5)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同比增加67.84%,主要是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天越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本期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增加所致。
(6)营业外收入同比减少71.31%,主要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海越新材料有限公司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7)营业外支出同比减少38.26%,主要是公司本期无对外捐赠及赞助支出所致。
(8)所得税费用同比减少44.47%,主要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天越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本期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收益较上期减少,当期所得税费用减少所致。
(9)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同比增加74.04%,主要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海越新材料有限公司本期亏损减少所致。
(10)少数股东损益同比增加62.95%,主要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海越新材料有限公司本期亏损减少所致。
(11)投资收益同比减少62.70%,主要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天越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本期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较上期减少所致。
(1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345.26%,主要系因市场回暖,2016年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海越材料有限公司产能大幅提升,相应销售增加,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13)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777.79%,主要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天越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本期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较上期减少,使得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减少。
(14)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307.67%,主要系:1、公司本期为降低融资成本,归还了部份贷款;2、控股子公司宁波海越新材料有限公司项目贷款到期偿还所致。
(15)研发支出同比增加66.33%,主要系本期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海越新材料有限公司研发项目从2015年度的16个增加至37个,研发物料消耗、水电费、研发设备折旧、工资等增长较多,造成费用化研发投入同比增加较大所致。
二、原《2016年年报》“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之“主营业务分析――收入与成本分析――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原披露内容为: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380,063.94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39.98%;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453,591.24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48.37%。”
现修订为: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380,063.94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39.98%;前五名客户销售
额中无关联方销售额。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453,591.24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48.37%;前五名供应商采
购额中无关联方采购额。”
三、原《2016年年报》“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之“主营业务分析――研发投入情况说明”
原披露内容为:
“本报告期,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海越新材料有限公司研发项目从2015年度的16个增
加至37个,研发物料消耗、水电费、研发设备折旧、工资等增长较多,造成费用化研发投入
同比增加较大。”
现修订为:
“本报告期,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海越新材料有限公司研发项目从2015年度的16
个增加至37个。研发支出主要用于技术创新、工艺优化、技术攻关等方面,达到降低
运行成本、提高产品质量及收率、拓宽原料的适用性、挖潜增效,达到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目的。
宁波海越所有装置均实现了一次性投料试车成功,但在运行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缺陷和不足:丙烷脱氢装置和气分异辛烷装置均采用国外引进技术,特别是异辛烷装置不但是国内首次引进专利技术,而且直接从实验室装置直接进行工业化放大,国内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缺乏成熟经验,在设计和建造过程中存在或多或少的缺陷和不足;市场采购的碳四原料品质不一,且劣质化日益严重,与原设计要求存在较大差异,对异辛烷装置生产工艺条件产生较大影响。这些问题和不足,直接导致了装置在运行过程中能耗高、收率低、产品质量较差、损失较大等问题,影响了公司整体经济效益。由于国内外尚无成熟经验可借鉴,这些缺陷及不足只有通过企业内部不断的研究和探讨才能逐步的发现和攻克。
任何化工企业在装置开车成功后都会面临一些技术瓶颈、工艺优化、节能降耗等工作,非高新企业所发生的支出一般直接计入了生产成本。宁波海越作为高新企业,按规定单独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核算。
公司通过研发,已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目前丙烷脱氢装置的吨丙烯生产成本与投产时相比已降低20.39%。异辛烷装置原料已能加工不同炼厂不同工艺产出的碳四原料
(不同炼厂的碳四原料组分及杂质相差较大),增加了原料采购的采购宽泛度,从而形成价格竞争机制,降低原料采购成本,同时可多生产异辛烷产品约10t/h,产品终馏点由205℃降至200℃以内,明显提高装置经济效益。
宁波海越新材料有限公司于 2015年 12月 24日正式收到由宁波市科学技术局、
宁波市财政局、宁波市国家税务局、 浙江省宁波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
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533100204),发证时间:2015年10月29 日,有效
期三年。 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高新技术企业自认定合格当
年起三年内,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四、原《2016年年报》“报告期主要经营情况”之“投资状况分析----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原披露内容为:
“本报告期,公司处置部份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票3,939,300股,取得处置收益71,711,181.44元,尚余1,894,595股。”
现补充修改为:
“本报告期,公司处置部份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票3,939,300股,取得处置收益71,711,181.44元,尚余1,894,595股。
北信源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处置,经公司2015年5月19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实施相关资产的出售事宜。2016年12月22日到
2016年12月27日期间公司出售北信源股票3,939,300股,本次出售股票事宜公司已于
2016年12月30发布了相关减持公告。”
五、原《2016年年报》“重大关联交易”之“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原披露内容为: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事项概述 查询索引
本期公司以市场价向关联方诸暨中油海越油品 《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决
经销有限公司采购成品油961.11万元,占同类 议公告于2016年3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交易金额的0.23%。 上海证券报。
本期公司向关联方诸暨中油海越油品经销有限 《公司 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公司出租办公用房,年租金11万元。 决议公告于2016年3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
2、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无。”
现补充修改为: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事项概述 查询索引
本期公司以市场价向关联方诸暨中油海越油品 《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经销有限公司采购成品油138.46万元,占同类 决议公告于2016年3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
交易金额的0.0148%,销售成品油77.74万元, 券报、上海证券报。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0.0181%。
本期公司向关联方诸暨中油海越油品经销有限 《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公司出租办公用房,年租金11万元,占同类交 决议公告于2016年3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
易金额的17.25%。 券报、上海证券报。
2、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关联 占同类 交易价格
关联 关联 关联 交易 关联交易金 交易金 关联交 市场 与市场参
关联交易方 关系 交易 交易 定价 关联交易价格 额 额的比 易结算 考价格差
类型 内容 原则 例 方式 价格 异较大的
(%) 原因
宁波戚家山 提供 劳务 市场 按年一 19,841.27
化工码头有 其他 劳务 服务价 19,841.27元/月 238,095.24 40.11 次性结 元/月
限公司 算
诸暨市茂源 其他 其它 房屋 市场 14.58元/平方 按年一 14.58元/
典当有限责 关联 流入 租赁价 米.月 49,523.81 7.76 次性结 平方米.月
任公司 人 算
合计 / /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关联交易的说明
特此公告。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