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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联众: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7-05-23 16:16:48 发布机构:易联众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300096 证券简称:易联众 公告编号:2017-034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于2017年6月16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6月16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6月15日―2017年6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 6月16 日上午9:30―11:30时和下午13:00―15:00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6月15日15:00至2017年6月16日15:00期 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6月12日(星期一),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厦门市软件园二期观日路18号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六楼会议室 8、投资者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6年9月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增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1 关于增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1 增选应亚珍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2 关于增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2.1 增选邱晓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上述增选非独立董事(1 名)、独立董事(1 名)的议案将分别进行表决, 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特别提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司公告。 三、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 《关于增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提案 1.00 《关于增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应选人数(1) 案》 人 1.01 《增选应亚珍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 √ 董事的议案》 2.00 《关于增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应选人数(1) 案》 人 2.01 《增选邱晓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 事的议案》 四、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7年6月14日(星期三)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 至17:00 2、登记地点:厦门市软件园二期观日路18号502室,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样式详见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传真请在2017年6月14日下午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厦门市软件园二期观日路18号502室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61008(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其他注意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虹海、蒋淼静 联系电话:0592-6307553 联系传真:0592-2517008 通讯地址:厦门市软件园二期观日路18号502室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61008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六、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七、备案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23日 附件一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 全权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于2017年6月16日在厦门召开的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公司签署此次会议相关文件,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公司)承担。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备注 该列打勾的 累积投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栏目可以投 【同意票数(股)】 票 累积投票 《关于增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提案 1.00 关于增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1)人 增选应亚珍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1.01 事的议案 √ 2.00 关于增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1)人 增选邱晓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1 的议案 √ 注:上述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具体情况如下: 议案1.1:关于增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股数量×1 议案1.2:关于增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股数量×1 2、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 表决: □可以 □不可以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年月日 委托期限:至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结束。 附件二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股):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096;投票简称:联众投票。 2、提案编码及意见表决 (1)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 《关于增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提案 1.00 《关于增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应选人数(1) 案》 人 1.01 《增选应亚珍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 √ 董事的议案》 2.00 《关于增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应选人数(1) 案》 人 2.01 《增选邱晓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 事的议案》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 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 X2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1.1,有1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 2)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1.2,有1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本次股东大会不设置总议案。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6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6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7年 6月 16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 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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