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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冰轮: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5-23 17:47:01 发布机构:烟台冰轮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000811 证券简称:烟台冰轮 公告编号:2017-016 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于2017年5月23日在烟台市芝罘区冰轮路1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已于2017年4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www.cninfo.com.cn网站发布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由李增群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的代理人共10人,代表股份1270280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18%,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为9人,代表股份1361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3%。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长李增群先生,董事、总经理王强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卢绍宾先生,监事会主席董大文先生,董事会秘书孙秀欣先生,财务负责人吴利利女士,山东星河泰律师事务所事务所王立云、王道斌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议案的表决结果 1、审议董事会2016年度工作报告; 同意12700605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99.9827%;反对7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0.0061%;弃权14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0.0112%。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4105股,占出 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8360%;反对 78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309%;弃权142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0.4331%。 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 2、审议监事会2016年度工作报告; 同意12700605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99.9827%;反对7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0.0061%;弃权14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0.0112%。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4105股,占出 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8360%;反对 78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309%;弃权142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0.4331%。 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 3、审议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12700605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99.9827%;反对7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0.0061%;弃权14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0.0112%。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4105股,占出 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8360%;反对 78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309%;弃权142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0.4331%。 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 4、审议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12700605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99.9827%;反对7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0.0061%;弃权14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0.0112%。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4105股,占出 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8360%;反对 78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309%;弃权142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0.4331%。 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 5、审议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的议案; 同意12702275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99.9958%;反对5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0.004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0%。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0805股,占出 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059%;反对 53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94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 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 6、审议《关于聘请2017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审计费用的议案》; 同意12702025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99.9939%;反对7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0.00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0%。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8305股,占出 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691%;反对 78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30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 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 7、《关于选举李增群先生为新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同意12700605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99.9827%; 反对7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0.0061%;弃权1420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0.0112%。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4105股,占出席会议 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8360%;反对7800股,占出 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309%;弃权14200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331%。 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 8、《关于选举高峰先生为新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同意12696385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99.9495%; 反对7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0.0061%;弃权5640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0.0444%。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1905股,占出席会议 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8305%;反对7800股,占出 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309%;弃权56400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4386%。 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 9、《关于选举樊玮女士为新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同意12696385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99.9495%; 反对7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0.0061%;弃权5640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0.0444%。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1905股,占出席会议 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8305%;反对7800股,占出 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309%;弃权56400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4386%。 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 10、《关于选举刘贤钊先生为新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同意12691345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99.9098%; 反对7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0.0061%;弃权106805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0.0841%。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500股,占出席会议 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966%;反对7800股,占出 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309%;弃权106805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4725%。 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 11、《关于选举张朝晖先生为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12691345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99.9098%; 反对7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0.0061%;弃权106805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0.0841%。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500股,占出席会议 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966%;反对7800股,占出 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309%;弃权106805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4725%。 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 12、《关于选举赵起高先生为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12691345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99.9098%; 反对7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0.0061%;弃权106805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0.0841%。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500股,占出席会议 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966%;反对7800股,占出 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309%;弃权106805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4725%。 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 13、《关于选举史卫进先生为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12691345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99.9098%; 反对7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0.0061%;弃权106805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0.0841%。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500股,占出席会议 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966%;反对7800股,占出 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309%;弃权106805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4725%。 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 14、《关于选举董大文先生为新一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同意12691345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99.9098%; 反对7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0.0061%;弃权106805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0.0841%。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500股,占出席会议 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966%;反对7800股,占出 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309%;弃权106805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4725%。 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 15、《关于选举卢舟先生为新一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同意12691345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99.9098%; 反对7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0.0061%;弃权106805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0.0841%。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500股,占出席会议 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966%;反对7800股,占出 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309%;弃权106805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4725%。 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 16、《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同意12691345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99.9098%; 反对7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0.0061%;弃权106805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0.0841%。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500股,占出席会议 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966%;反对7800股,占出 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309%;弃权106805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4725%。 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 17、《关于公司2017年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12702025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99.9939%; 反对7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0.0061%;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0%。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8305股,占出席会议 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691%;反对7800股,占出 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309%;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 18、《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同意12702275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99.9958%; 反对5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0.0042%;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0%。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0805股,占出席会 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059%;反对5300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941%;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 以上董事、监事简历详见2017年4月1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 www.cninfo.com.cn 网站。深圳证券交易所未对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出异 议。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2017年5月22日选举王强先生、卢绍宾先生为公司本 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选举于静先生为公司本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董事王强先生、卢绍宾先生,监事于静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大会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山东星河泰律师事务所王立云、王道斌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件 王强,男,1965 年出生,大学学历,工程师。曾任本公司销售公司经理, 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王强先生与公司持股 5% 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持有本公司5781股股份。 卢绍宾,男,1967 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本公司制冷 机厂厂长兼党委书记,总质量师兼品质保证部部长、质量管理体系管理者代表,制造事业部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卢绍宾先生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于静,男,1979 年出生,大学学历。曾任本公司团委副书记、办公室副主 任,现任本公司团委书记、办公室主任。于静先生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实 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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