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斯伍德: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5-23 17:51:54
发布机构:科斯伍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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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92 证券简称:科斯伍德 公告编号:2017-040
苏州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7年5月23日(星期二)下午1:30在苏州市相城区潘阳工业园春申路989号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吴贤良先生主持会议。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根据公司出席会议股东的签名、授权委托书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对网络投票的统计,本次参与表决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7人,其中现场参与表决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2人,通过网络参与表决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5人。参与表决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代表股份121,733,74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1891%,其中现场参与表决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代表股份109,712,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5.2329%,通过网络参与表决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代表股份12,021,24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562%。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121,733,745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2,021,2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21,733,745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2,021,2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21,733,745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2,021,2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121,733,745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2,021,2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2016年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121,733,745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2,021,2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关于续聘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121,733,745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2,021,2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关于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区东桥支行申请8000万元融资业务的议案》;
同意121,733,745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2,021,2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关于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相城区黄埭支行申请5000万元融资业务的议案》;
同意121,733,745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2,021,2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关于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浒墅关支行申请8000万元融资业务的议案》;
同意121,733,745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2,021,2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关于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相城区黄埭支行申请5000万元融资业务的议案》;
同意121,733,745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2,021,2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相城支行申请5000万元融资业务的议案》;
同意121,733,745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2,021,2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关于公司向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营业部申请7000万元融资业务的议案》;
同意121,733,745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2,021,2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3、《关于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相城支行申请5000万元融资业务的议案》;
同意121,733,745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2,021,2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4、《关于公司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相城支行申请5000万元融资业务的议案》;
同意121,733,745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2,021,2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5、《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经审议,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吴贤良先生、张峰先生、肖学俊先生、陈建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俞雪华先生、刘凤元先生、袁文雄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4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如下:
15.1.1选举吴贤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117,369,195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14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7,656,6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6930%。
15.1.2选举张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117,335,195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86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7,622,6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4102%。
15.1.3选举肖学俊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116,578,895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65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866,3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1188%。
15.1.4选举陈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113,789,295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473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076,7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9133%。
15.2.1选举俞雪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113,855,619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528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143,1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4650%。
15.2.2选举刘凤元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113,855,619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528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143,1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4650%。
15.2.3选举袁文雄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112,827,719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84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115,2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9143%。
16、《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审议,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吕志英女士、徐豪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吕志英女士、徐豪先生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如下:
16.1 选举吕志英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114,647,29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178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934,7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0506%。
16.2 选举徐豪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114,647,29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178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934,7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050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许航律师、徐志豪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