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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222:林洋能源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券拟质押划转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2017-05-25 19:07:10 发布机构:林洋电子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601222 证券简称:林洋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7-38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券 拟质押划转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洋能源”、“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启东市华虹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虹电子”)通知,华虹电子拟以其持有的公司部分A股股票为标的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交换债券发行”)事项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转让无异议函。公司于2017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了《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券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转让无异议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21)。 本次可交换债券发行将采用股票质押担保形式,华虹电子将以其合法拥有的林洋能源A股股票作为担保,以保障本次债券持有人交换标的股票和本次债券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可交换公司债券登记结算业务细则》: 1、华虹电子与本次可交换债券受托管理人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银国际证券”)签署了《股票质押担保合同》,约定预备用于交换的本公司A股股票(以下简称“标的股票”)及其孳息出质给中银国际证券用于为本次债券交换标的股票或本息偿付提供质押担保; 2、华虹电子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可交换公司债券担保质押专用证券账户(以下简称“质押专户”),账户名为“启东市华虹电子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7年可交换公司债券质押专户”; 3、华虹电子及中银国际证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在本次债券发行前办理初始数量标的股票的质押,即将93,450,000股林洋能源A股股票自华虹电子的A股股票账户划入由华虹电子开立的质押专户。 上述部分股份办理质押登记后,华虹电子持有林洋能源A股股票708,068,7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14%,累计质押股份146,45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20.68%,占公司总股本的8.30%。 特此公告。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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