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
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
上市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6 年半年度报告》做出的会计估计变更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审议,具体如下:
本报告期会计估计变更主要涉及精算假设变更,无其他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公司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包括折现率、死亡率、发病率、费用、保单红利、退保率等精算假设,用以计量资产负债表日的各项保险合同准备金。
本公司2016年6月30日根据当前信息重新厘定上述有关假设,上述假设的变更所形成的相关保险合同准备金的变动计入利润表。此项会计估计变更增加2016年6月30日寿险责任准备金人民币772百万元,增加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人民币781百万元,减少税前利润合计人民币1,553百万元。
公司审计师就上述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和对经营成果的影响作了充分说明,并出具了《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监事会认为上述会计估计变更是对精算假设所作出的合理调整,监事会同意公司对上述会计估计变更的处理。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8 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