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2622 证券简称:融钰集团 公告编号:2017-054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5月25日下午14:30
在公司二楼多功能会议室召开了2016年年度
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5月26日上午10:00在公司二楼多
功能会议室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7年5月1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
等方式通知了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7名,现场出席董事5名,以通讯表决方
式出席董事2名,经与会董事共同推荐,会议由董事尹宏伟先生主持。此次会议
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发起设立融钰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为拓展公司业务范围、延伸公司产业链、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同时能够稳定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进一步充实公司金融服务板块业务,同意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发起设立融钰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暂定名,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为准),拟认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发起设立后融钰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拟发起设立融钰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7年5月27日公告。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7年5月27日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发起设立汽车金融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次公司与资源丰富的专业投资机构上海仪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作,投资发起设立汽车金融产业投资基金,并通过投资基金孵化和培育的方式降低后续营运整合风险,有助于公司拓展汽车金融领域相关业务,加快推进产业战略转型,同意公司拟以全资子公司融钰华通(天津)租赁有限公司自有资金5,000万元与上海仪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舟山仪象融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名称以工商核准为准),基金规模拟为50,000万元(基金名称:仪象融钰汽车金融产业投资基金)。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拟发起设立汽车金融产业投资基金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7年5月27日公告。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7年5月27日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与海淘车、云飞扬共同成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次公司拟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产业链的进一步延伸,可以优化产品结构,丰富产品类型,充实了公司实业板块业务,有利于推进公司战略布局的实现,着眼于公司及股东的长远利益,为公司更快更好地发展奠定了基石,同意公司拟与宁波海淘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淘车”)、北京云飞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飞扬”)共同出资设立宁波融钰海淘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为准)。
其中,公司出资510万元,出资比例为51%;海淘车出资370万元,出资比例为
37%;云飞扬出资120万元,出资比例为12%。
《关于拟与海淘车、云飞扬共同成立合资公司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7年5月27日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选举尹宏伟先生(简历请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7年5月27日公告),认为公司董事长的选举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董事会选举尹宏伟先生为公司董事长。
五、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根据《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候选委员意见,决定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尹宏伟先生、普峰先生、于雷先生。
根据《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由董事长尹宏伟先生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韩光女士(会计专业人士)、尹宏伟先生、于雷先生。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普峰先生、尹宏伟先生、韩光女士。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于雷先生、尹宏伟先生、普峰先生。
如上各委员简历请见附件。
六、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并根据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选举主任委员(召集人)的结果,董事会同意选举三个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召集人)人选如下:
1、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韩光女士(会计专业人士)
2、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普峰先生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于雷先生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过审议同意聘任尹宏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7年5月27日公告),认为公司总经理的提名及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董事会聘任尹宏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
聘任马正学先生为副总经理: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聘任蔡晓熙先生为副总经理: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聘任黄佳慧女士为副总经理: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聘任如上人员的议案全部通过。
经总经理尹宏伟先生提名,董事会经审议同意聘任马正学先生、蔡晓熙先生、黄佳慧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以上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如上人员简历请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7年5月27日公告),认为如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及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董事会对如上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
九、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总经理尹宏伟先生提名,董事会经审议同意聘任邓强先生(简历请见附件)为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7年5月27日公告),认为对邓强先生担任财务总监的提名及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董事会聘任邓强先生为财务总监。
十、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副总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财务总监邓强先生提名,董事会经审议同意聘任刘丹女士(简历请见附件)为财务副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7年5月27日公告),认为对刘丹女士担任财务副总监的提名及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董事会聘任刘丹女士为财务副总监。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董事长尹宏伟先生提名且深圳证券交易所任职资格审核无异议,董事会经审议同意聘任黄佳慧女士(简历请见附件)为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黄佳慧女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迎宾大路98号融钰集团
邮政编码:132000
电话号码:0432-64602099
传真号码:0432-64602099
电子信箱:hjh82@163.com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7年5月27日公告),认为董事会秘书的提名及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董事会聘任黄佳慧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过审议同意聘任蒋玉梅女士(简历请见附件)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负责公司审计部的全面工作,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7年5月27日公告),认为对蒋玉梅女士担任审计部负责人的提名及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董事会聘任蒋玉梅女士为审计部负责人。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过董事会秘书黄佳慧女士提名,董事会经审议同意聘任郑颖女士(简历请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郑颖女士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迎宾大路98号融钰集团
邮政编码:132000
电话号码:0432-64602099
传真号码:0432-64602099
电子信箱:ying-zheng@foxmail.com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高管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公司人力资源部建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确定高管薪酬政策如下:
(一)总经理(董事长兼任)的薪酬标准为1,200,000.00元/年(税前),
按月发放。
(二)同时担任子公司总经理职务的副总经理薪酬标准:1、负责金融板块各子公司运营的公司副总经理薪酬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其中基本工资为960,000.00 元/年(税前),按月发放;绩效工资按照其所任职的子公司经营情况由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另行考核确定。2、负责传统业务电气实业板块子公司运营的公司副总经理薪酬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其中基本工资为 432,000.00 元/年(税前),按月发放;绩效工资按照其所任职的子公司经营情况由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另行考核确定。
(三)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薪酬标准为600,000.00元/年(税前),按月
发放。
(四)财务副总监薪酬标准为430,000.00元/年(税前),按月发放。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7年
5月27日公告。
十六、备查文件
1、《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件: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人员简历
1、尹宏伟
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 年出生,本科学历,南开大学商
学院EMBA在读。尹宏伟先生于二零零七年至二零零九年期间担任网银在线(北
京)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自二零零九年至今担任融金汇中(北京)电子支付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中汇电子支付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尹宏伟先生长期在第三方支付行业担任高管工作,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及经营经验。
尹宏伟先生符合《公司法》147条的任职资格,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
尹宏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没有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长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尹宏伟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广州汇垠日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出资来源于“平安汇通汇垠澳丰 7 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出资,该资产管理计划的主要资金来源于“粤财信托- 永大投资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出资。樟树市创隆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系“粤财信托-永大投资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一般受益人之一,其出资比例占信托计划实缴资本的16.875%。尹宏伟先生是樟树市创隆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除此之外,尹宏伟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马正学
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
高级经济师。2003 年至今,历任吉林永大电气开关有限公司电气设计员、电气
室主任、副经理/总工程师、生产经理、总经理、吉林
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目前,马正学先生符合《公司法》147条的任职资格,经在最高人民法
院网查询,马正学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马正学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0,000
股,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持股上市公司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
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3、刘丹
女,1977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二零零零年毕业于
吉林工商学院(原名吉林财税高等专科学校),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中国注册税务师。
刘丹女士于二零零二年至二零零七年曾先后任职于吉林省诚信会计师事务所、中兴财会计师事务所并担任高级项目经理。
刘丹女士于二零零七年八月加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天安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股份代码:HK0028)全资子公司长春天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任财务经理。于二零一三年三月至二零一六年六月期间担任吉林省华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集团财务经理。刘丹女士自二零一六年九月一日至今任公司董事。
刘丹女士符合《公司法》147条的任职资格,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刘
丹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没有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也不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持股上市公司 5%以上的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4、普峰
男,1986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2011年4月至2016年9月,任职于天津金诺律师事务所,历任律师助理、律师、
主办律师、主管律师;2016年9月至今,任职于天津高地律师事务所,担任律
师、联席合伙人,拥有证券从业资格、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
普峰先生符合《公司法》147条的任职资格,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普
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5、韩光
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
计师。2000年7月至2009年9月,任吉林中瑞华德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2009
年12月至2012年12月,任吉林省瑞特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15年4
月至今,任长春联谊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经理。
韩光女士符合《公司法》147条的任职资格,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韩
光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6、于雷
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7月出生,管理学硕士,毕业
于吉林大学管理学院,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吉林财经大学金融学兼职教授、硕士生导师,吉林工商学院金融学兼职教授,吉林市行政决策委员会委员。
具有10多年证券和投资从业经验。
历任吉林大学科员,吉大德固赛高性能聚合物(长春)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总经理助理,吉林吉商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总裁,吉林省文化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吉林省投资基金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现任吉林省环球汇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于雷先生符合《公司法》147条的任职资格,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于
雷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7、蔡晓熙
男,1984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毕业于天津商业大学金融
学专业,2015 年完成天津财经大学金融学研究生课程进修。
蔡晓熙先生于 2009年 7 月加入深圳发展银行(
000001)天津分行,深圳
发展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2年 7月 27 日正式更名为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000001)(以下统称“平安银行”)。蔡晓熙先生于 2009 年加入平安银行天
津分行任公司客户经理,2010 年任平安银行天津和平支行市场部副经理,2012
年任平安银行天津分行市场二部总经理(支行行长级)。
蔡晓熙先生在金融行业做市场营销和管理工作,具有丰富的金融市场经验和管理经验,熟练掌握金融产品,有较强的风险把控能力,蔡晓熙先生符合《公司法》147 条的任职资格,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蔡晓熙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没有持上市公司股份,也不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持股上市公司 5%以上的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8、黄佳慧
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
于吉林大学法学院。2008 年至今在公司任职,全面负责公司董事会日常事务、
投融资等各项证券事务工作,先后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副经理、证券部经理、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职务。
截至目前,黄佳慧女士符合《公司法》147条的任职资格,经在最高人民法
院网查询,黄佳慧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黄佳慧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9、邓强
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出生,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
高级经济师。1990年至2006年,历任吉林市吉原钢管有限公司主管会计、吉林
黑土地集团财务部经理、吉林市皇家花园酒店财务部经理。2006 年至今,历任
公司财务部副部长、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邓强先生符合《公司法》147条的任职资格,经在最高人民法院
网查询,邓强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邓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000股,
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情形。
10、蒋玉梅
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 年出生,本科学历,律师。1996
年至今,先后在吉林正大方圆律师事务所、吉林经民律师事务所、吉林鑫美律师事务所、吉林圣诺律师事务所任合伙律师。2002年至今,任公司法务经理。 截至目前,蒋玉梅女士符合《公司法》147条的任职资格,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蒋玉梅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蒋玉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审计负责人的情形。
11、郑颖
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年4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
2014年至今就职于公司证券部。郑颖女士符合《公司法》147条的任职资格,经
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郑颖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郑颖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