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2473 证券简称:*ST圣莱 公告编号:2017-056
宁波
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
股东大会议决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议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5月26日(周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7年 5
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25日下午15:00至2017年5月26日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公司二楼213大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
4、召集人: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符永利先生
二、会议出席的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及其委托代理人共2人(代表2位股东),代表有
表决权的股份29,427,400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18.3921%。
1、现场会议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其委托代理人共2人(代表2位股东),代表有表决
权的股份29,427,400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18.3921%。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0人(代表0
位股东),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
3、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外,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不含5%)股份的股东。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人(代表1位股东),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427,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71%。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9,42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42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9,42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42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审议通过了《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29,42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42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4、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9,42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42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5、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29,42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42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6、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9,42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42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7、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9,42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42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42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42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42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42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农、肖�h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