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2459 证券简称:
天业通联 公告编号:2017-034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17年5月26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7年5月22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
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巍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的董事8名,实到
董事8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8人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王巍先生、徐波先生、张浩义先生、张蔚昕女士、杜小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提名潘晶女士、赵维先生、邱先洪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没有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产生前,第三届董事会现有董事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
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方自动卸任。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需提请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将分别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以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发表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确定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同行业整体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的具体方案如下:
1、在公司经营管理岗位任职的董事,按照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责任确定的薪酬标准领取薪酬,不再领取董事津贴;
2、未在公司经营管理岗位任职的董事,每人每年领取6万元人民币(税前)
董事津贴,其履行职务的费用支出由公司据实报销;
3、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为每年 8万元人民币(税前),其履行职务的费用
支出由公司据实报销。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需提请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26日
附件: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巍先生,1960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
程师。1983年7月至2001年5月在青岛纺织机械厂工作,先后担任研究所所
长、技术处处长、主管技术副厂长,主持开发设计的产品多次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三等奖,省部级科技进步一、二、三等奖,1999年获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001年5月至2009年5月在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中央研究院(宏大研究院)任常务副院长,2009年5月至2014年4月任沈阳中恒新材料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常务副总职务,同时任沈阳中恒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务。2014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5年3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2016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王巍先生未持有公司
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徐波先生,1962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工商管
理硕士,高级会计师。1986年至1992年在内蒙古牙克石煤矿财务部任副科长,
1993年至1998在北戴河齐海工业制品有限公司任财务部长,1999年至2000
年9月在北戴河机械厂任财务部长,2000年10月至2011年5月任公司财务总
监,2011年6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2016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
事。
徐波先生持有公司股票676,8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7%,与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浩义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商
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1984年2月至1995年6月,在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
司工作,历任财务处副处长、处长,1995年7月至2004年3月,在中国北方
工业厦门公司工作,历任财务处副处长、处长、副总会计师、总经理助理、总会计师,2004年4月至2004年12月,任河南平高东芝高压开关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05年1月至2009年4月,任河南
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河南平高东芝高压开关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09年5月至2012年11月,先后任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2012年12月至2013年12月,任平高集团有限公司总经济师,2014年1月至4月,任华建兴业投资有限公司分管财务副总裁,2014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张浩义先生持有公司股票8,5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蔚昕女士,1982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法
学硕士学位。2010年至2014年在北京仁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法务主管、
法务经理,2015年在重庆康达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法务经理,2016年
至今中国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担任法务经理、董办主任。
张蔚昕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杜小鹏先生,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硕士学位。1993年至1999年就职于西安空间技术研究所,曾任某国家重点项
目副指挥;1999年2月加入TCL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先后历任总经办主任、人
力资源部长、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TCL 移动通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TCL集团通讯事业本部副总裁,TCL通讯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高级副
总裁等职。2007年起至2016年5月,任深圳市联合同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6年5月至今,任深圳市联合同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2年6月至
今,任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杜小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潘晶女士,1978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00
年9月至2003年3月在深圳市希捷尔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工作,2003年3月至
2003年9月在江西华星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担任律师,2003年10月至2004
年10月在广东济诚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2004年11月至2008年1月在广东
深大地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合伙人,2008年2月至2012年10月在广东瑞霆
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合伙人,2012年11月至今在北京市大成(深圳)律师事
务所担任律师、合伙人,2014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潘晶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赵维先生,1967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工商
管理硕士。1989年9月至1998年7月在新华社云南分社、广东分社任记者、
政文采访室主任,1998年7月至2011年2月在中国证券报社任广东记者站首
席记者、深圳总部主任;2005年至2010年兼任广东
上市公司协会副秘书长;
2011年2起至2015年12月起任中国证券报社长助理、深圳中证投资资讯有限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6年2月至今,任深圳市得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长。2016年5月至今任深圳杰恩创意
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赵维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邱先洪先生,1962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
会计师、注册会计师。1984年8月至1993年09月在中国专利局工作,担任科
长、副处长;1993年10月至1998年10月在中国包装总公司担任财务部副主
任;1998年11月至1999年11月在南京中达制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
副总经理;1999年12月至2001年03月担任中国包装总公司资产管理部副主
任;2001年04月至2016年12月担任北京全企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09
年至今任山外青山(北京)经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0年12月至今任山外青
山(北京)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3年6月至今任中广核矿业有限公
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17年01月至今担任中国战略与管理研究会财务总监。
邱先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