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0985 证券简称:
雷鸣科化 公告编号:临2017-027
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原项目名称:矿山建设及运营项目
原募集资金项目投资金额拟变更情况:
原承诺项目名称 是否变更项目 原承诺募集资金拟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变更前后承诺资
投入金额(万元)拟投入金额(万元)金投入变化情况
矿山建设及运营项目 是 20,000.00 6,000.00 -14,000.00
新项目名称:竞买灰岩矿采矿权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规模:14,000万元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05 号)核准,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皖投工业投资有限公司、安徽省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3家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
A股)37,301,586股,
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1.3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2,999,985.24元,扣除发行相关费用人民币17,017,301.59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5,982,683.65元。上述资金已于2017年4月13日全部到位,并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4月14出具的会验字[2017]3243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5月30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承诺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万元)募集资金累计实际投入金额 项目进度(%)归还
工商银行贷款 15,100.00 8,000.00 52.98矿山建设及运营项目 20,000.00 0.00补充流动资金 5,500.00 4,900.00 89.09合计 40,600.00 12,900.00 /(三)董事会审议变更募集资金投向议案的表决情况
公司于2017年6月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
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拟调减原矿
山建设及运营项目募集资金投资规模至6,000万元,将剩余14,000万元变更专
项用于公司竞买灰岩矿采矿权。授权董事会将变更的募集资金择机实施灰岩矿竞买。
此次变更事项尚需经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
施。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公司原计划将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0,000万元投入矿山建设及运营项
目,由全资子公司雷鸣矿业负责其生产经营管理。本项目建设期为12个月,项
目建设完成并全部达产后(按达产年1,200万吨开采上限计算),预计可实现年
收入约3.08亿元,净利润总额约1.03亿元。
至2017年4月14日,雷鸣矿业前期已使用自有资金952万元投资该项目。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2亿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变更的具体原因
1、有利于提高运营效率,节约开发成本
鉴于公司第一次涉足非煤矿山领域,缺乏丰富的矿山建设、运营管理经验,为降低投资风险,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锻炼人才队伍,进一步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雷鸣矿业将萧县瓦子口山北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萧县王山窝象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分别与有丰富矿山经营管理经验的合作方安徽信华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淮北玟妤商贸有限公司合作开发,萧县所里东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仍由公司自主建设并运营管理。引入合作方,可更好地协调当地政府和群众关系,拓宽销售渠道,增强企业盈利能力,为后续公司“做大矿山资源”发展战略积累经验。
由于矿山资源属于重投入项目,且自挂牌至竞买的时间间隔一般较短,因此公司需储备必要的资金随时调用。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有利于公司下一步竞拍矿山资源。
2、有利于公司加速实现发展战略
近年来政府因环保等要求加大矿山开采的治理力度,公司出于转型发展的需要,抓住有利时机,提出了“做精民爆产品,做强爆破服务,做大矿山资源”的发展战略,其中矿山资源主要通过政府招牌挂程序获得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资源。
投资矿山资源开采,有利于公司延伸产业链,促进民爆器材销售、爆破服务、矿山开采一体化有机结合,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为公司发展战略的实现提供有力保障。
3、竞买灰岩矿采矿权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
矿山资源为不可再生稀缺性资源。近期各级政府加强集中整治小矿山,据国土资源部统计,2016年1-11月份全国共注销采矿许可证4841个,但全年累计出让采矿权只有1654个,注销数量远大于新增数量。规模化开采、规范化管理、绿色矿山的要求,为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公司利用产业优势和资金优势竞买灰岩矿采矿权,市场前景良好,经济效益可观。
三、变更募集资金的具体内容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拟调减原矿山建设及运营项目募集资金投资规模至
6,000万元,将剩余14,000万元变更专项用于公司通过政府招牌挂等方式竞买
灰岩矿采矿权。具体项目的投资估算、投资方式、计划投资进度、回收期、经济效益等,将根据采矿权挂牌出让信息确定,公司将认真研究可行性、谨慎确定竞买价格,预计年投资收益不低于10%。
四、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影响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投资方向与原募投项目一致,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产生实质影响,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属于关联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雷鸣矿业将两座矿山开发引进合作伙伴有利于协调政府和群众关系,有利于募集资金项目按计划顺利实施。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独立意见(一)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公司转型发展的需要,有利于降低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2、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产生实质影响,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相关决策程序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4、同意本次变更事项,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1、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是基于公司未来长远发展规划而做出的,符合公司转型发展的需要,有利于降低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2、本次变更事项不属于对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产生实质影响,不影响原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投资方向与原募投项目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全体监事同意本次变更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雷鸣科化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均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系由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所决定,符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
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雷鸣科化实施上述事项无异议,该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六、关于本次变更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公司董事会拟于2017年6月19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七、上网公告文件
1、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