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0920 证券简称:
南方汇通 公告编号:2017-019
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16 年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已获2017年4月26日召开的2016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及相关事宜
(一)本公司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
总股本
422,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00000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
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
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7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
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个人
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30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
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6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3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
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四)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
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 6月 8 日,除权除息日
为:2017年6月9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7年6月8日下午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7年 6月 9 日通过股东托管
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
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449 中车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2 08*****276 中车贵阳车辆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7年 5月 31 日至登记
日:2017年 6月 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高新路126号南方汇通股份有限
公司
咨询机构: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张小滨
咨询电话:0851-84470866
传真电话:0851-84470866
六、备查文件
(一)登记公司确认有关本次
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二)董事会关于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
(三)股东大会关于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
(四)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 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