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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驰股份: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17-06-02 20:17:32 发布机构:兆驰股份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5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已获2017年5月12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2017 年5月13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2、自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首次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于2017年5月26日 完成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预留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工作,公司总股本已由1,810,870,743 股变为1,810,776,243股。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810,776,243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5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 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250元;持有非股改、 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 派0.25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 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 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0000股。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5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 0.025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810,776,243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4,526,940,607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6月8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年6月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7年6月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7年6月9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 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 (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7年6月9日通 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791 新疆兆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08*****947 乌鲁木齐鑫驰四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7年5月26日至登记日:2017年6月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7年6月9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项目 比例 比例 数量(股) (%) 数量(股) 数量(股) (%) 一、有限售条件 221,659,162 12.24 332,488,743 554,147,905 12.24 股份 高管锁定股 12,312,253 0.68 18,468,380 30,780,633 0.68 首发后限售股 209,346,909 11.56 314,020,363 523,367,272 11.56 二、无限售条件 1,589,117,081 87.76 2,383,675,621 3,972,792,702 87.76 股份 三、股份总数 1,810,776,243 100.00 2,716,164,364 4,526,940,607 100.00 八、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4,526,940,607股摊薄计算,2016年年度, 每股净收益为0.0864元。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下李朗社区李朗路一号兆驰创新产业园3号楼 6楼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方振宇、罗希文 咨询电话:0755-33614068 传真电话:0755-33614256 十、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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