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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晟新材:关于控股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2017-06-05 08:36:08 发布机构:天晟新材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300169 证券简称:天晟新材 公告编号:2017-035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晟新材”)于2017年6 月2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晟衍(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晟衍”)的 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提升投资者信心,稳定公司股价,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晟衍计划自2017年6月5日起六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增持本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情况说明 1、增持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提升投资者信心,稳定公司股价,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晟衍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以更好的支持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2、增持人基本情况: 晟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吴海宙先生100%持股的公司,晟衍 与吴海宙先生、吕泽伟先生、孙剑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吴海宙先生直接持有公司9.87%的股份,通过晟衍间接持有5.00%的股份,一致行动人吕泽伟先生持有公司的 7.51%股份,孙剑先生持有公司 6.86%的股份。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29.24%股份。 3、增持计划: 晟衍拟自2017年6月5日起六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增持本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晟衍增持所需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4、增持金额及价格 在本公司股价不超过9元/股的范围内,增持金额不低于4500万元,且不超 过5900万元。 二、其他说明 1、晟衍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 2、本次增持公司股份前,晟衍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95,301,064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29.24%,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配不具 备上市条件。 3、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规定。 4、公司将继续关注晟衍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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