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有科技:关于签署投资协议的公告
2017-06-06 21:40:39
发布机构:同有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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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02 证券简称:同有科技 公告编号:2017-050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投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5日召
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北京忆恒创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向北京忆恒创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忆恒创源”)投资8,000万元(大写:捌仟万元整)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公告。 公司于2017年6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投资北京忆恒创源科技有限公司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将对忆恒创源进行投资的实施主体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同有飞骥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同有”),其他投资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年6月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公告。
2017年6月2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同有与忆恒创源签署了投资协议。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北京忆恒创源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北京忆恒创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66号中关村东升科技园B-2楼三层
A302/303/305/306/307室
注册资本 2,706.8938万元
法定代表人 殷雪冰
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批发计算机软
经营范围 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
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手续。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12年6月18日至2032年6月17日
2、忆恒创源财务状况如下(本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元
序号 项目 2016年12月31日 2017年3月31日
1 资产总额 69,642,769.07 84,207,098.96
2 负债总额 35,596,244.28 54,426,590.41
3 净资产 34,046,524.79 29,780,508.55
4 营业收入 118,865,940.7 52,631,371.03
5 净利润 -48,022,052.62 -3,636,898.36
注:2016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40%。
三、本次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投资安排
各方同意宁波同有以货币方式向忆恒创源投资8,000万元人民币,本次投资
完成后,宁波同有持有忆恒创源16.33%的股权。
2、股权结构变化
本次投资完成前,忆恒创源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殷雪冰 570.9306 21.09%
路向峰 570.9306 21.09%
BAIGMBH 299.7811 11.08%
InfinityI-ChinaInvestments(Israel)L.P. 276.5181 10.22%
北京恒启汇智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9.2546 7.73%
北京鼎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45.0668 5.36%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QualcommGlobalTradingPte.Ltd. 139.2037 5.14%
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创业服务中心 117.5526 4.34%
唐志波 76.5898 2.83%
Microsemi StorageSolutions,Inc. 64.2388 2.37%
深圳市利通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64.2388 2.37%
深圳市中兴合创鲲鹏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
64.2388 2.37%
伙)
扬州英飞尼迪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51.0484 1.89%
上海复曦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5.4557 0.94%
北京英飞创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4.376 0.53%
河南中以科技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4.0734 0.15%
唐山百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3.4775 0.13%
智享未来(北京)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3.4775 0.13%
李颖 3.4775 0.13%
北京英飞汇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9635 0.11%
本次投资完成后,忆恒创源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股权比例
殷雪冰 570.9306 18.45%
路向峰 570.9306 18.45%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同有飞骥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505.3656 16.33%
BAIGMBH 299.7811 9.69%
InfinityI-ChinaInvestments(Israel)L.P. 276.5181 8.94%
北京恒启汇智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9.2546 6.76%
北京鼎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45.0668 4.69%
QualcommGlobalTradingPte.Ltd. 139.2037 4.50%
唐志波 76.5898 2.48%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股权比例
MicrosemiStorageSolutions,Inc. 64.2388 2.08%
深圳市利通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64.2388 2.08%
深圳市中兴合创鲲鹏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64.2388 2.08%
扬州英飞尼迪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51.0484 1.65%
上海复曦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5.4557 0.82%
北京英飞创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4.376 0.47%
河南中以科技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4.0734 0.13%
唐山百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3.4775 0.11%
智享未来(北京)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3.4775 0.11%
李颖 3.4775 0.11%
北京英飞汇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9635 0.10%
3、投票权和董事会
本次投资完成后,宁波同有享有忆恒创源投票权并在规定的董事会职权范围内享有一票否决权。忆恒创源董事会应由九名董事组成,宁波同有有权委派一名董事。
4、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协议项下陈述、承诺、保证及其他义务,即构成违约,均 须依据有关法律及协议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协议,致使其他方承担任何费用、责任或蒙受任何损失,违约方应就上述任何费用、责任或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导致被投资方价值降低给投资方造成的损失)赔偿守约方。
任何一方违反其在协议项下的声明、承诺、保证及其他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向对方提供的信息虚假或欺诈的),致使其他方于协议项下的目的不能实现,则守约方有权随时单方解除协议。
各方同意,当协议根据上述规定解除时,自一方发出解除协议的书面通知之日起,各方在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即全部解除,各方不再互负任何义务、责任,但在协议解除前产生的义务、责任除外。
5、协议生效和效力
协议自各方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经有权外商投资主管部门审批后生效。
四、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作为国内存储市场的领导品牌,同有科技通过本次投资,将增强公司在前沿技术方向的领先优势,依托公司在闪存系统架构设计的成功经验,借助忆恒创源在闪存底层技术上的先发优势和丰富经验,结合公司对客户需求的深入理解和解决方案能力,不断完善产品结构,全面布局全闪存市场,为各行业客户打造功能健全、高效便捷、安全可靠的大数据存储解决方案,实现弯道超车。
自主可控的政策导向对存储系统及其核心部件有较为严格的要求,忆恒创源拥有企业级SSD及固态存储数据管理软件的自主知识产权,其产品和技术是构成自主可控存储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与公司的产品布局紧密融合,有助于公司进行产业链整合,进一步提升自主可控能力。
五、风险提示
本次对外投资协议的执行与后续相关部门审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