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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河生物: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2017-06-07 12:06:46 发布机构:星河生物 我要纠错
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星河生物 股票代码:300143 信息披露义务人:叶运寿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大坪上高围*** 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大坪上高围*** 一致行动人:叶龙珠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17年6月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星河生物”)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星河生物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11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2 第八节 备查文件......13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4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本报告书、本报告 指 《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 公司、上市公司、星河 指 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生物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叶运寿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叶运寿以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星河生物14,500,000 股股份转让给徐涛的行为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证券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15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叶运寿,男,身份证号为 442527196509******,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和 地区永久居留权,通讯地址为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大坪上高围****。叶运寿为星河生物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二、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叶龙珠,男,身份证号为 442527196210******,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和 地区永久居留权,通讯地址为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大坪上高围****。 叶龙珠与信息披露义务人叶运寿为兄弟关系。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星河生物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四、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本公司股权结构 信息披露义务人叶运寿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本公司股权结构如下图: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权益变动的目的 基于个人资金需要的原因,信息披露义务人叶运寿协议转让星河生物5.03% 的股权。 二、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计划 根据2016年12月15日公告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重组问询函之 回复的公告》,为了满足个人的资金需求,叶运寿未来12个月内计划分批、分次 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系统和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所持部分星河生物的股票,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2%。 根据2017年6月1日公告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调整减持股份计 划的公告》,叶运寿计划于2017年6月6日至2017年12月6日期间以集中竞价、 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一种或多种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173万股(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7.54%)。若在未来12个月内,本人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及市场情况增 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将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叶运寿持有公司86,952,171股的股份,占 星河生物总股本的 30.1512%,为星河生物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 人叶龙珠持有公司4,109,139股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249%。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叶运寿持有公司72,452,171股股份,占星 河生物总股本的 25.12%,为星河生物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叶 龙珠持有公司4,109,139股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249%。 二、《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7年6月7日,叶运寿与徐涛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签署主体 甲方(股份转让方、卖方):叶运寿。 乙方(股份受让方、买方):徐涛。 (二)标的股份的种类、数量、比例 标的股份为叶运寿持有的星河生物 14,5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03%,标的股份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三)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23.67元/股,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 343,215,000.00元。支付对价为现金。 (四)付款方式 受让方徐涛应在签署本协议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股份转让价款人民 币 100,000,000.00元;标的股份过户完成半年支付股份转让价款人民币 100,000,000.00元;标的资产过户完成一年支付股份转让剩余全部价款,即人民 币143,215,000.00元。 (五)协议生效 《股份转让协议》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三、本次权益变动标的股份的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的标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四、前次简式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叶运寿自星河生物上市以来其股份变动未出现需要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的情形。 五、其他说明 本次股权转让未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叶运寿失去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叶运寿先生未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交易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星河生物股票。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亦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叶运寿 签署日期:2017年6月7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叶运寿先生的身份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叶运寿先生的声明; 3、叶运寿与徐涛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及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办公地点。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 上市公司所在地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蛟坪 限公司 大道83号 股票简称 星河生物 股票代码 300143 信息披露义务人 叶运寿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大坪 名称 联系地址 上高围**** 拥有权益的股份 增加□ 减少■ 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是■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是■ 否□ 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可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披露前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占 持股数量:86,952,171股 上市公司已发行 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30.1512%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 变动数量:14,500,000股变动比例5.03% 拥有权益的股份 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后持股数量:72,452,171股变动后持股比例25.1212%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拟于未来12是□否■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6 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买是□否■ 卖该上市公司股 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是□否■ 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未清偿其是□否■ 对公司的负债,未 解除公司为其负 债提供的担保,或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者损害公司利益 的其他情形 是□否■ 本次权益变动是 否需取得批准 《股份转让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次权益变动需经交易所进行合 规性审核,并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是否已得到批准 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 叶运寿 签署日期:2017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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