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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斯顿: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6-07 15:57:11 发布机构:埃斯顿 我要纠错
股票代码002747 股票简称:埃斯顿 公告编号:2017-051号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6月2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6月7日以部分现场表决、部分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8人,实际参会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与授予价格的议案》 经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总股本275,792,33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2元(含税);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股,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17年6月7 日实施完毕。根据《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17.41元/股调整为5.74元/股,授予数量由320万股调整为960万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作出决议。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与授予价格调整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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