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
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一七年六月十三日
会议议程
时 间:2017年6月13日(周二)下午1:30,会期半天
地 点: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台州市椒江区外沙路46号)
主要议程:
一、宣布大会开始并宣布到会代表资格审查结果
二、审议下列议案
(一)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1、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7年5
月 27 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三、股东及其授权代表发言及答疑
四、对上述各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1、总监票组织监票小组
2、股东及股东代表投票
五、统计有效表决票
六、宣布表决结果
七、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八、由公司聘请的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九、大会结束
大会须知
为充分尊重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公
司法 》、《证券法》、《 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现就
本次会议的注意事项及会务安排通报如下:
一、本次大会设秘书处,处理大会的各项事务。
二、与会股东应自觉遵守大会纪律,以保证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要求发言的股东请先举手示意,经大会主席许可后发言;也可以到大
会秘书处领“股东发言征询表”,填写好交秘书处,由秘书处安排发言或解答疑
问。股东发言时应向大会报告姓名或单位名称,发言内容应围绕本次大会的主
要议题。
四、本次大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请与会股东按照表决票上的提
示仔细填写表决票,在表决期间,股东不再进行发言。
五 、请与会股东在表决票 上“ 同意、“反对 ”、“ 弃权”的相应空格上打“√ ”,
并写上姓名、持股数。若表决栏或者股东签名处为空白则视为“弃权”。
六 、为 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 出席会议的股东( 或代理人)、
董事 、监事、董 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聘请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以外,
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士入场,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
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
门查处。
七、本次大会特邀请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对大会的全部议程进行
见证。
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因工作岗位调整,叶秀昭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董事职务。
叶秀昭先生辞去上述职务后不在本公司担任任何职务。董事会同意提名陈晓华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陈晓华先生简历如下:
陈晓华:男,1964年5月出生,硕士。曾任中共丽水市委党校教师、杭州大学财
政金融系讲师、浙江省商业财务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兼浙江泰丰控股集团公司投资总监、浙江国大集团公司投资总监、浙江�F丰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汇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浙江国贸集团金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浙江
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华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浙江汇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认为上述被提名人提名程序符合规定,提名合法有效。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担任
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限制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二○一七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