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0162 证券简称:
香江控股 公告编号:临 2017―039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
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6月8日,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
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发来的《关于对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框架协议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710号),具体内容如下: 2017年6月8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广州南沙开发区投资贸易促进局及
微软(中国)签订相关协议的公告》,称根据相关协议,公司子公司广州香江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云科技公司)负责“微软云暨移动技术孵化计划-广州云暨移动应用孵化平台”项目的建设运营工作,并取得微软“云暨移动技术孵化计划”标牌的非排他使用权。经对你公司公告的事后审核,现有如下问题需要你公司作进一步说明和补充披露。
1、香江云科技公司与南沙投资贸易促进局签订《微软云暨移动技术孵化计划―广州云暨移动应用孵化平台项目合作协议》,请公司补充披露:(1)香江云科技公司的成立时间、主营业务、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指标、主要技术专利等信息;(2)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的主要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生效条件等;(3)云暨移动应用孵化平台项目的建设进展、企业入驻及孵化情况。
2、香江云科技公司与微软中国签订《微软“云暨移动技术孵化计划”合作和商标许可协议》,取得使用微软“云暨移动技术孵化计划”标牌的权利。请公司补充披露:(1)协议显示,公司取得及继续使用相关权利,须取得微软“云暨移动技术孵化计划”金牌成员资格,请公司补充披露金牌成员资格条件,以及公司是否已取得金牌成员资格;(2)微软“云暨移动技术孵化计划”标牌的使用方式、使用场所及相关运用限制等;(3)微软中国是否参与孵化平台的建设运营等事项,如参与,请披露具体方式。
3、根据公司报备的《微软云暨移动技术孵化计划―广州云暨移动应用孵化平台项目合作协议》显示,该协议仅为双方的意向性协议,项目的具体对接和实质性运作,仍需双方组成工作组进行具体对接。请公司就协议的约束力和后续履约的重大不确定性,作单独的风险提示。
4、相关合作协议涉及技术孵化等新领域,公告称将为上市公司现有的家居、商贸物流等业务板块的升级发展提供积极支持。请公司补充披露:(1)是否具有相关行业经验、是否已实际开展该合作事项、是否已进行可行性论证、是否已取得必需的行业准入资质或证明、是否配备相应人员等;(2)结合协议规定,说明进入科创孵化领域的具体方式;(3)结合自身主营业务情况,说明拟合作事项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协同效应,支持公司现有家居、商贸物流等业务板块升级发展的具体方式。
请你公司于2017年6月10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
公司收到上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公司将按照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及时回复并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