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0162 证券简称:
香江控股 公告编号:临2017-042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在重大事项未公告,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7年6月8日申请紧急
停牌。
2017年6月8日,公司收到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发来的《关于对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框架协议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710号),要求公司对相关事项做进一步说明和补充披露(详见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39)。同时,公司股票申请自2017年6月9日起继续停牌,待公司回复上述问询函后复牌。
公司收到上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按照
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要求,对问题进行了逐一落实并逐项认真回复,并于2017年6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7年6月12日开市起复牌。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