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北京
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宏信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斗星通”或“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北斗星通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关联交易概况
1、2017年6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周儒欣先生向公司提供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现金财务资助,使用期限不超过二年,资助利率按公司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确定。利息按实际借款金额和用款天数计算,资金占用费在资助资金归还时结算收取。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周儒欣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在关联董事周儒欣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取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且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
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姓名:周儒欣;
2、与公司关系:周儒欣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
三、关联交易内容
1、资助金额及期限
周儒欣先生向公司提供现金财务资助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使用期限不超过二年。在财务资助金额范围内,授权经营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有效期内循环使用。
当发生资金需求时,在利率水平,资金到位时间,资金使用用途等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提用银行贷款。
2、资金主要用途
提供的财务资助将用于公司业务经营发展所需。
3、资金占用费及收取
周儒欣先生向公司提供现金财务资助的年资金占用费,资助利率按公司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确定。利息按实际借款金额和用款天数计算,资金占用费在资助资金归还时结算收取。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周儒欣先生对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效解决了公司灵活快速融资问题,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接受控股股东的财务资助主要是在目前信贷政策趋紧的情况,为了保证公司经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实现灵活快速融资。公司承担的融资成本符合市场利率标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审批程序
《关于公司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提交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宏信证券的核查意见
经查阅北斗星通董事会决议及相关议案、独立董事意见、监事会决议及相关议案,宏信证券认为: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发展和保障中小
股东权益。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前述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董事就相关的议案表决进行了回避,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综上所述,宏信证券对公司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李哲
张荣石
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