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0249 证券简称:
依米康 公告编号:2017-058
四川依米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依米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米康”)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7年6月5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7年6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及通讯相结合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5人,实际参加董事5 人,会议由董事长孙屹峥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作出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因公司董事会秘书周淑兰女士于2017年 6月12日向董事会书面提交辞去董事会秘书的申
请,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拟聘任李华楠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2018年8月31日)止。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李华楠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
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占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全票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的专项意见以及公司离任和新聘董事会秘书的情况等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
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司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为了更好地匹配公司既定的发展战略规划、搭建集团运营/管理平台、促进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将公司名称“四川依米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核准文件为准);公司证券代码、证券简称等不变。同时,公司须对《公 证券代码:300249 证券简称:依米康 公告编号:2017-058
司章程》(2017年第1次修订)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总经理张菀女士签署与本次公司更名有关的所有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占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全票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的专项意见以及公司拟变更公司名称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司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
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3、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于2017年6月29日(星期四)下午14:00在公司2楼会议室召开2017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审议《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占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全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召开 2017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圳
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依米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