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0249 证券简称:
依米康 公告编号:2017-064
四川依米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依米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依米康”)于 2017年
6月13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亨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亨升”)《减
持进展情况告知函》。上海亨升于2017年3月24日向公司提出减持计划,计划于2017
年3月28日起三个月内,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不超过430万
股依米康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份的0.9774%。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17年3月28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持股 5% 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
编号:2017-019)。截止本公告日,上述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1、股东在减持计划期限内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 减持时公司
股本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均价 减持股数(股) (股) 减持比例(%)
(元)
集中竞价 2017年5月2日 13.59 210,000 439,931,947 0.0477%
集中竞价 2017年5月3日 13.44 190,000 439,931,947 0.0432%
集中竞价 2017年5月4日 13.37 250,000 439,931,947 0.0568%
集中竞价 2017年5月5日 13.22 200,000 439,931,947 0.0455%
集中竞价 2017年5月8日 12.98 200,000 439,931,947 0.0455%
集中竞价 2017年5月9日 12.26 200,000 439,931,947 0.0455%
上海亨升 集中竞价 2017年5月12日 12.15 250,000 439,931,947 0.0568%
集中竞价 2017年5月18日 12.49 790,000 439,931,947 0.1796%
集中竞价 2017年5月19日 12.33 100,000 439,931,947 0.0227%
集中竞价 2017年5月25日 12.01 400,000 439,931,947 0.0909%
集中竞价 2017年5月26日 12.01 300,000 439,931,947 0.0682%
集中竞价 2017年6月5日 11.86 500,000 439,931,947 0.1137%
集中竞价 2017年6月6日 11.79 219,000 439,931,947 0.0498%
证券代码:300249 证券简称:依米康 公告编号:2017-064
集中竞价 2017年6月12日 12.34 220,000 439,931,947 0.0500%
集中竞价 2017年6月13日 12.24 271,000 439,931,947 0.0616%
合计 4,300,000 0.9774%
(说明:表中“减持比例”数值保留4位小数,若出现各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
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
总股本比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例
合计持有股份 31,812,500 7.2312% 27,512,500 6.2538%
上海亨升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1,812,500 7.2312% 27,512,500 6.2538%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上海亨升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上海亨升未在《四川依米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等文件中做出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3、上海亨升本次减持股份已按照相关规定于2017年3月24日向公司提出减持计
划,公司于2017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持股 5% 以上股东股份减持
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7-019);上海亨升本次减持行为中的减持原因、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减持期间、减持方式、减持价格区间等均与已披露的公告相符,未违反减持承诺。公司将继续督促其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操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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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上海亨升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5、本次减持后,上海亨升持有公司股份 27,51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538%,
仍属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备查文件
1、《上海亨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进展情况告知函》;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依米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