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0150 证券简称:
宜华健康 公告编号: 2017-49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7年6月14日上
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6月9日以电邮和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
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和召
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发行公司债券担保方式的议案》
公司于2016年12月30日、2017年1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
会议和2017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公司债券方案
的议案》。目前,公司拟对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中的担保事项进行调整,原方案中,担保方式为:本次债券发行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现调整为:本次债券由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由于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构成关联担保,关联董事陈奕民先生、刘壮青先生、王少侬女士回避表决。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表决票4票,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薪酬政策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建立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发挥董事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董事薪酬政策调整如下:
董事长薪酬由人民币40万元/年(税前)调整为人民币60万元/年(税前)。
其他董事薪酬政策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关联董事陈奕民先生回避表决。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表决结果:表决票6票,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的议案》
为了强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意识,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工作效率,实现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修订如下:
公司总经理薪酬由为36万元/年(税前)调整为50万元/年(税前),公司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由30万元/年(税前)调整为40万元/年(税前),董事会
秘书薪酬由18万元/年(税前)调整为40万元/年(税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刘壮青先生、邱海涛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表决票5票,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7年6月30日下午15:00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公
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