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0212 证券简称:
江泉实业 编号:临2017-047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转让事项的进展及风险提示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8日发布公
告(公告编号:临2017-041),公司控股股东宁波顺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宁波顺辰”)于2017年6月8日与上海超聚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上海超聚”)签署了《股份转让框架协议书》(以下简称“框架协议”)。宁波顺辰拟将其持有的江泉实业68,403,198股
A股无限售
流通股股票(占公司
总股本的13.37%)转让给上海超聚。
一、进展情况
2017年6月15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宁波顺辰通知,获悉:宁波顺辰已收到上海超聚支付的诚意金,将按照框架协议约定协助交易对方开展对
上市公司的尽职调查。
二、风险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与交易对方本次签署的协议为框架协议,尚需签署正式的《股份转让协议》。根据已签署的框架协议: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确定,若未能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可以提出终止本协议,宁波顺辰向上海超聚返还诚意金。鉴于上述框架协议存在可能终止的风险,请投资者注意本次控
股权转让不确定性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股份转让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