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0756 证券简称:
新华制药 公告编号:2017-15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度周年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16年度周年股东大会(“周年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周年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17年6月16日下午二时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6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自2017年6月15日下午15:00至2017年6月1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鲁泰大道1号本公司会议室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本公司董事长张代铭先生
6、周年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周年股东大会的出席情况
出席周年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63,956,2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85%,其中
A股股东及
H股股东出席情况分别如下:
1、A股股东出席情况
(1)出席周年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A股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58,819,8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73%;
(2)参加周年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表决的A股股东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11,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2、H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周年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H股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5,024,9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
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代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代表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周年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普通议案:
1、审议通过二零一六年度报告,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有效表决股 同意股数 同意比例反对 反对比例 弃权股数弃权
数 股数 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 163,956,291 163,946,691 99.99% 0 0.00% 9,600 0.01%
其中:与会A股股东 158,931,363 158,921,763 99.99% 0 0.00% 9,600 0.01%
与会H股股东 5,024,928 5,024,928 100.00% 0 0.00% 0 0.00%
持股5%以下股东 6,368,528 6,358,928 99.85% 0 0.00% 9600 0.15%
2、审议通过二零一六年度董事会报告,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有效表决股 同意股数 同意比反对股 反对比例 弃权股数弃权
数 例 数 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 163,956,291 163,946,691 99.99% 0 0.00% 9,600 0.01%
其中:与会A股股东 158,931,363 158,921,763 99.99% 0 0.00% 9,600 0.01%
与会H股股东 5,024,928 5,024,928 100.00 0 0.00% 0 0.00%
%
持股5%以下股东 6,368,528 6,358,928 99.85% 0 0.00% 9600 0.15%
3、审议通过二零一六年度监事会报告,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有效表决股 同意股数 同意比反对股 反对比例 弃权股数弃权
数 例 数 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 163,956,291 163,946,691 99.99% 0 0.00% 9,600 0.01%
其中:与会A股股东 158,931,363 158,921,763 99.99% 0 0.00% 9,600 0.01%
与会H股股东 5,024,928 5,024,928 100.00 0 0.00% 0 0.00%
%
持股5%以下股东 6,368,528 6,358,928 99.85% 0 0.00% 9600 0.15%
4、审议通过二零一六年度经审核的财务报告,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有效表决股 同意股数 同意比反对股 反对比例 弃权股数弃权
数 例 数 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 163,956,291 163,946,691 99.99% 0 0.00% 9,600 0.01%
其中:与会A股股东 158,931,363 158,921,763 99.99% 0 0.00% 9,600 0.01%
与会H股股东 5,024,928 5,024,928 100.00 0 0.00% 0 0.00%
%
持股5%以下股东 6,368,528 6,358,928 99.85% 0 0.00% 9600 0.15%
5、审议通过二零一六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有效表决股 同意股数 同意比例反对股 反对比例 弃权股数弃权
数 数 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 163,956,291 163,946,691 99.99% 9,600 0.01% 0 0.00%
其中:与会A股股东 158,931,363 158,921,763 99.99% 9,600 0.01% 0 0.00%
与会H股股东 5,024,928 5,024,928 100.00% 0 0.00% 0 0.00%
持股5%以下股东 6,368,528 6,358,928 99.85% 9,600 0.15% 0 0.00%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2016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22,271,549.68元,本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人民币77,523,616.79元。
2016年本公司将根据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净利润进行分配:
(1)按照本公司2016年度实现的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7,752,361.68元。
(2)不派发2016年度末期
股息,待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
股票发行完成后,
将考虑派发特别股息。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审计机构并授权董事会确定其酬金的议案。
有效表决股 同意股数 同意比例反对股 反对比例 弃权股数弃权
数 数 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 163,956,291 163,946,691 99.99% 0 0.00% 9,600 0.01%
其中:与会A股股东 158,931,363 158,921,763 99.99% 0 0.00% 9,600 0.01%
与会H股股东 5,024,928 5,024,928 100.00% 0 0.00% 0 0.00%
持股5%以下股东 6,368,528 6,358,928 99.85% 0 0.00% 9600 0.15%
7、审议通过二零一七年度董事、监事酬金的议案。
有效表决股 同意股数 同意比例反对股 反对比例 弃权股数弃权
数 数 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 163,956,291 163,946,691 99.99% 9,600 0.01% 0 0.00%
其中:与会A股股东 158,931,363 158,921,763 99.99% 9,600 0.01% 0 0.00%
与会H股股东 5,024,928 5,024,928 100.00% 0 0.00% 0 0.00%
持股5%以下股东 6,368,528 6,358,928 99.85% 9,600 0.15% 0 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出席并见证周年股东大会,结论性意见如下: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及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合法,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16年周年股东大会各项议案
2、2016年度周年股东大会记录
3、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