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0249 证券简称:
依米康 公告编号:2017-066
四川依米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依米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17年 6月 14 日以专人送达和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7年6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 3 人,实际参加监事 3名,采用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云鹃女士主持,董事会秘书李华楠先生列席会议。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全体参会监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关于
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
股权激励计划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更好地调动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实现公司发展规划目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占本次监事会有效表决票
数的 100%,全票表决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公司《关于
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四川依米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
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在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股权激励证券代码:300249 证券简称:依米康 公告编号:2017-066 计划规范运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占本次监事会有效表决票 数的 100%,全票表决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公司《关于
的议案》 对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监 事会认为激励对象均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均为公司正式在职员工。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经核查,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
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
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四川依米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 天。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激励 对象核查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占本次监事会有效表决票 数的 100%,全票表决通过。 证券代码:300249 证券简称:依米康 公告编号:2017-066 《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会同本公告同 时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四川依米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七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