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
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
600267 公告编号:临2017-64号
债券简称:15海正01 债券代码:122427
债券简称:16海正债 债券代码:136275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7年6月20日(周二)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亲自参加会议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审议,与会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转,依法开展工作,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选举陈晓华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其简历如下:
陈晓华:男,1964年5月出生,硕士。曾任中共丽水市委党校教师、杭州大学财
政金融系讲师、浙江省商业财务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兼浙江泰丰控股集团公司投资总监、浙江国大集团公司投资总监、浙江�F丰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汇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浙江国贸集团金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浙江
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华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浙江汇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要求,为保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能够顺利开展,同意选举陈晓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调整后,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构成如下:孟晓俊(主任委员)、陈晓华、武鑫。各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