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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特电机: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17-06-20 20:38:17 发布机构:江特电机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002176 证券简称:江特电机 公告编号:临2017-045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相关情况 1、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已获2017年5月3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以2016年12 月31日总股本1,469,182,112为基数(现有股本未发生变化),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0.14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469,182,112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14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 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126000元;持有非 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14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28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14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17年6月26日 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2017年6月27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7年6月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7年6月27日通过 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根据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除权、除息事宜,股票期权的数量、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行权价格将由公司董事会根据本计划规定的原则、方式和程序进行调整。 公司在发生增发新股的情况下,股票期权的数量和行权价格不做调整。 公司2016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将根据相关要求及时对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确定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以公司董事会审议完成后的公告为准。 八、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 江西省宜春市环城南路581号 咨询联系人:王乐 咨询电话: 0795-3266280 传真电话: 0795-3512331 九、备查文件 1.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董事会审议通过《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议; 3.股东大会关于审议通过《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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