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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夫股份: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浙江尤夫科技工业有限公司其他股东25%股权的公告  

2016-09-01 02:42:51 发布机构:尤夫股份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尤夫股份 公告编号:2016-065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浙江尤夫科技工业有限公司其他股东25%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收购方: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控股子公司浙江尤夫科技工业有限公司其他股东25%股权3、交易金额:6,875万元 4、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亦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5、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1、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16年8月31日与润炜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收购其持有的浙江尤夫科技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尤夫科技”)25%的股权。本次交易的价格根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坤元评报【2016】387号《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收购涉及的浙江尤夫科技工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并经双方协商确定为人民币6,875万元。 2、本公司和润炜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收购资产不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浙江尤夫科技工业有限公司其他股东25%股权的议案》,参加会议的9名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均表示同意,该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润炜有限公司(PROFITSHINYLTD.)成立于2005年3月,是由王音之女士一人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中国香港,商业登记证号为35731359,主营业务为投资、贸易。 润炜有限公司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润炜有限公司持有尤夫科技25%的股权。 1、浙江尤夫科技工业有限公司 尤夫科技成立于2009年10月,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湖州市和孚工业园区(和孚镇洋东矿区),法定代表人茅惠新先生,注册资本为2,457.86万美元,经营范围为工程用帘子布、帆布等特种纺织品的研发、生产、加工,销售本公司生产产品。公司有2名股东,其中控股股东为本公司,持有其75%的股权,另一股东润炜有限公司持有其25%的股权。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5年12月31日 2016年6月30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39,512,822.35 347,040,446.51 应收账款总额 88,855,731.14 75,665,642.63 负债总额 192,550,482.8 195,170,035.3 净资产 146,962,339.55 151,870,411.21 营业收入 273,766,642.06 119,293,890.27 营业利润 12,172,218.81 6,556,002.54 净利润 9,028,166.19 4,908,071.6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6,501,762.09 45,865,894.41 3、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资产进行了资产评估,并出具了坤元评报【2016】387号《资产评估报告》: (1)评估对象:尤夫科技的股东全部收益; (2)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3)评估基准日:2016年6月30日; (4)评估方法:根据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本次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 四、《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各方: 甲方:润炜有限公司 乙方: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二)签约时间:2016年8月31日 (三)转让协议书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尤夫科技25%的股权。 2、转让方式、转让价格、付款时间及方式: (1)甲方采用协议转让的方式将标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2)转让价格的确定:根据尤夫科技经评估机构评估确定的公司净资产评估价值来确定转让价格,甲乙双方协商后确认本次股权转让的总价款为人民币6,875万元。 (3)支付方式:乙方在本协议生效后的60日内支付标的股权的全部转让价款。 3、本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并获得审批部门批准后生效。 五、本次交易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六、本次交易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为加强尤夫科技内部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切实做到上下游联动,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经双方友好协商,决定由公司收购润炜有限公司持有尤夫科技25%的股权。 本次股权收购,系双方共同意愿。 本次交易完成后,尤夫科技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有利于公司进一步集中股权,实行统一协调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完成公司的经营目标,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 七、备查文件 (一)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三)《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六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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