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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安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6-22 16:14:53 发布机构:万安科技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17-052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7年6月2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6月1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 改 的议案》。 原章程内容: 第六十七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 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1名董事主持。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 人,副董事长1人。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 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一百一十三条 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 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1名董事履行职务。 修改后章程内容: 第六十七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 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1名董事主持。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 人。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 产生。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 共同推举1名董事履行职务。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2017年6月2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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