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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浪环境: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2017-06-22 19:34:35 发布机构:雪浪环境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300385 证券简称:雪浪环境 公告编号:2017-057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的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25,140,000股,占 公司股本总额的20.95%;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15,756,550股,占公司股本总 额的13.13%。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17年6月26日(星期一)。 3、公司实际控制人杨建平、许惠芬承诺:自雪浪环境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 股票定价基准日(2016年7月4日)起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人及本 人控制或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不减持雪浪环境的股份,亦不会做出减持雪浪环境股份的计划或安排。 4、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相关股东需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关于股份减持行为的相关规定。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核准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570 号)核准,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浪环境”或“公司”)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 20,000,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4]214号)同意,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20,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自2014年6月26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60,000,000股, 公开发行上市后公司总股本为80,000,000股。 2015年5月18日,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 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以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 股本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人民币1元,同时,以资 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该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15年7月9日实 施完毕,此次转增完成后,公司股本增至120,000,000股。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 120,0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总数为 72,086,280股,占总股本的60.07%;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解除限售后,公 司有限售条件股份总数为46,946,280股,占总股本的39.12%。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所做承诺如下: (1)在上市公告书中所做承诺的具体内容如下: ①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A、杨建平、杨建林、许惠芬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的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改变。 上述锁定期满后,若本人仍然出任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则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的百分之二十五;若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并将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B、杨珂、杨婷钰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承诺不因杨建林职务的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改变。上述锁定期满后,在杨建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的百分之二十五;若杨建林不再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并将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②关于持股意向的承诺 杨建平、许惠芬承诺:公司上市后,所持股票锁定期结束之日起2年内,杨 建平、许惠芬及其控制的持股公司无锡惠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合计减持公司股票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5%,且股票减持不影响对公司的控制权;股票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杨建平、许惠芬转让其所持股份尚需遵守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上述股东同时承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将提前5个交易日向公司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减持方式、未来减持计划以及减持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由公司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减持公司股票时,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执行。如违反上述承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并将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招股说明书中所做承诺与其在上市公告书中所做出的承诺一致。 (3)追加的承诺 2016 年公司启动了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杨建平为公 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之一,为此,公司实际控制人杨建平、许惠芬承诺:自雪浪环境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2016年7月4日)起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人及本人控制或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不减持雪浪环境的股份,亦不会做出减持雪浪环境股份的计划或安排。如发生上述减持情况,本人由此所得收益归雪浪环境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该项承诺以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为生效前提。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其做出的上述各项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资金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为其违规担保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17年6月26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25,14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0.95%; 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15,756,55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3.13%。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5人。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所持限售股 本次解除限售 本次实际可上市 备注 份总数 股份数量 流通数量 1 杨建平 47,086,200 15,800,000 11,771,550 注1 2 许惠芬 9,741,480 2,200,000 2,200,000 注2 3 杨建林 3,808,560 3,808,560 952,140 注3 4 杨珂 2,379,720 2,379,720 594,930 注4 5 杨婷钰 951,720 951,720 237,930 注5 合计 63,967,680 25,140,000 15,756,550 注1:杨建平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其本 次解除限售的股份解除限售后即可上市流通,但仍应遵守相关承诺及规定,在杨建平先生任职期间,每年可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25%。 注2:许惠芬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现任公司董事。其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解除 限售后即可上市流通,但仍应遵守相关承诺及规定,在许惠芬女士任职期间,每年可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25%。 注3:杨建林先生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其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中,有2,000,000股现处 于质押冻结状态,待上述股权解除质押后即可上市流通;但仍应遵守相关承诺及规定,在杨建林先生任职期间,每年可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25%。 注4:杨珂先生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中,有1,470,000股现处于质押冻结状态,待上述 股权解除质押后即可上市流通,但仍应遵守相关承诺及规定,在杨建林先生任职期间,杨珂先生每年可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25%。 注5:杨婷钰女士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951,720股,根据相关承诺及规定,此次限 售股份解除限售后,在杨建林先生任职期间,杨婷钰女士每年可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25%。 5、公司董事会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股份限售承诺情况。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认为:雪浪环境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雪浪环境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所做的关于股份锁定和持股意向的承诺;雪浪环境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综上所述,国海证券对雪浪环境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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