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
广东明珠 证券代码:
600382 编号:临2017-034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2017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17年第三
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7年6月22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并于2017年6月28日在
公司技术中心大楼六楼2号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会监事3名,实际到会监事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小华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此前全体监事列席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三次临时会议,认为董事
会作出的决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和书面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申请撤回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于2015年10月9日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拟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1.5亿元(含11.5亿元)的公司债券,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公司于2016年3月24日向
上海证券交易所申报了相关申请文件。综合考虑目前的市场环境和公司的发展战略,经与中介机构协商,监事会同意申请撤回本次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
(二)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因尚未取得房地产开发等资质,未能开展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同意取消公司经营范围中“房地产开发(需取得房地产资格证书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的内容,并按照相关要求修订《公司章程》经营范围,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章程》相应的第十三条修订如下:
原条款:“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制造、销售:普通机械、金属制品、汽车零部件、橡胶制品、服装;有色金属、黑色金属冶炼;矿产品(含铁矿石)销售(涉及需取得审批许可的未取得审批许可前不得经营);信息咨询和计算机技术服务;设备及物业租赁;园林设计;室内装饰及设计;房地产开发(需取得房地产资格证书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产品设计;水电设备安装及维修,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不涉及前置审批许可的商业物资供销业批发和零售。”
修订后:“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制造、销售:普通机械、金属制品、汽车零部件、橡胶制品、服装;有色金属、黑色金属冶炼;矿产品(含铁矿石)销售(涉及需取得审批许可的未取得审批许可前不得经营);信息咨询和计算机技术服务;设备及物业租赁;园林设计;室内装饰及设计;产品设计;水电设备安装及维修,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不涉及前置审批许可的商业物资供销业批发和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