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岩土: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6-30 00:07:20
发布机构:中化岩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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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42 证券简称:中化岩土 公告编号:2017-30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于2017年6月29日下午14:00在北京市大兴工业开发区科苑路13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6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6月28日下午15:00至2017年6月29日下午15:00。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吴延炜董事长主持。
2、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999,147,15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55.5082%。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849,715,66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47.2064%。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49,431,49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8.3018%。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189,968,02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0.553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
股份189,964,02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0.553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
份4,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0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非独立董事
1.01 选举吴延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999,143,15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获得同意股份数189,964,0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9%。
1.02 选举梁富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999,143,15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获得同意股份数189,964,0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9%。
1.03 选举宋伟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999,143,15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获得同意股份数189,964,0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9%。
1.04 选举刘忠池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999,143,15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获得同意股份数189,964,0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9%。
1.05 选举王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999,143,15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获得同意股份数189,964,0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9%。
1.06 选举杨远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999,143,15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获得同意股份数189,964,0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9%。
2、选举独立董事;
2.01 选举周延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999,143,15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获得同意股份数189,964,0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9%。
2.02 选举童盼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999,143,15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获得同意股份数189,964,0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9%。
2.03 选举宋利坡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999,143,15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获得同意股份数189,964,0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9%。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没有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王永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999,143,15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获得同意股份数189,964,0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9%。
2、选举王立肖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999,143,15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获得同意股份数189,964,0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9%。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审议《2017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999,147,1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9,968,0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