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
300082 证券简称:
奥克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8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四川石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24日与成都金石达高新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高新”)、嘉业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业石化”)、四川石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石达”)签订《四川石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及
股权转让协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署
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
3、根据《四川石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及
股权转让协议》中的约定:在本协议生效之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投资议案)起的7个工作日内,公司将首笔增资款项支付给四川石达,从付款之日起,公司即享有四川石达51%的
股权所对应的表决权、收益权等所有股东权利并担负与之对应的股东责任,同时公司与成都高新完成对四川石达的经营权交接,即公司将派驻人员全面接手四川石达的生产经营管理及四川石达所有的印章、证照、账册、合同等;增资完成后,双方同意对四川石达进行更名,更名后的名称为“四川奥克石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具体名称以工商登记管理机关的最终核准为准;增资完成后,公司将再受让成都高新持有的四川石达15%股权。公司与成都高新承诺在完成四川石达经营权的交接之日起,对于四川石达融资及银行借款,如需四川石达的股东提供保证和担保,由公司与成都高新按各自在四川石达的持股比例承担。
4、根据对四川石达预计整体生产经营以及资金需求的预测,预计四川石达需要融资4亿元。公司将按交易完成后的持股比例66%为其提供等额的担保额度即2.64亿元,成都高新按34%比例为其提供等额的担保额度即1.36亿元,同时以 提供担保的公告
四川石达的出让土地121078.994平方米(证号为:彭国用(2013)字第9840号)及四川石达所属相关设备做抵押。
5、本次为四川石达提供最高额不超过2.64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四川石达的经营权交接之日起至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6、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四川石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尚需经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7、《关于签署
的议案》、《关于对四川石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均将提交公司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签署
的议案》表决通过是《关于对四川石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 二、被担保公司的基本情况 1、被担保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四川石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对其增资完成后名称将变更为“四川奥克石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具体名称以工商登记管理机关的最终核准为准) 注册号:91510100592070378D 法定代表人:肖杰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隆丰镇石化北路东段718号 注册资本: 1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未上市) 成立日期: 2012年3月27日 经营范围:研发油脂化学品、石油制品;技术推广及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包括正己烷、石脑油);自有房屋的租赁(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以上经营范围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截至目前,成都高新持有四川石达75%股权,嘉业石化持有四川 提供担保的公告 石达25%股权,嘉业石化为成都高新控制的关联公司。 公司已于2017年6月24日与成都高新、嘉业石化、四川石达签署《四川石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及股权转让协议》,前述增资及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合计持有四川石达66%股权,此事项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被担保公司财务情况 四川石达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瑞华专审字[2017]48280001号审计报告,具体情况请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3月31日 2016年12月31月 资产总计 73035.25 75271.54 负债总计 69355.94 71367.23 所有者权益总计 3679.31 3904.31 资产负债率 94.96% 94.81% 项目 2017年1-3月 2016年1-12月 营业收入 12783.04 96099.51 营业利润 -334.28 -1658.46 净利润 -334.28 -1540.13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对四川石达提供最高额不超过2.64亿元的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四川石达的经营权交接之日起至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提供的担保,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为代理人签署相关业务文件,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不再逐笔审议。每笔担保的期限和金额依据公司授权人士与有关银行最终协商后签署的贷款合同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最高担保额度。 四、董事会意见 《关于签署
的议案》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表决通过是《关于对四川石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股东大会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 待上述两项议案均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为石达化学提供担保的额度的前提是:《四川石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及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即公司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投资议案起,7个工作日内公司将首笔增资款支付给四川石达,从付款之日起,公司即享有四川石达51%的 提供担保的公告 股权所对应的表决权、收益款等所有股权权利并担负与之对应的股东责任,四川石达即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增资完成后,公司将受让成都高新持有的四川石达15%股权。 根据对四川石达未来经营及资金需求的预测,预计需要总额不超过4亿元的担保,公司拟先行按交易完成后的持股比例66%为其提供最高额不超过2.64亿元的担保额度,成都高新为其提供剩余的34%比例的担保。同时以四川石达的出让土地121078.994平方米(证号为:彭国用(2013)字第9840号)及四川石达所属相关设备做抵押。 上述举措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效保障了公司和
股东权益。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担保金额为187512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 计的
净资产和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70.34%、35.23%,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 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