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2659 证券简称:
中泰桥梁 公告编号:2017-068
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持有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桥梁”或“公司”)4000万股(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8.02%)的股东金陵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陵投资”)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协议转让方式、
大宗交易方式、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4000万股(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8.02%)。公司于2017年6月30日收到股东金陵投资发来的《关于减持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金陵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二)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金陵投资持有公司股份4000万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8.02%。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原因:自身发展的需要。
(二)股份来源:以协议受让方式取得的股份。
(三)拟减持数量及比例:减持不超过4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02%。
若此期间有
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减持后不再具有大股东身份的,出让方、受让方在六个月内应继续遵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四条第一款减持比例的规定,还应继续遵守上述细则第十三条、第十四条信息披露的规定。
(四)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五)减持方式:协议转让方式、大宗交易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六)减持价格区间:减持价格不低于17.5元/股(若此期间公司有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
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的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七)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2015年5月,金陵投资在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中承诺:在未来12
个月内不存在增持或减持中泰桥梁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日,金陵投资严格遵守并已履行完毕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金陵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
(三)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金陵投资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一)《关于减持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