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0249 证券简称:
依米康 公告编号:2017-079
四川依米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
证监会《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号:
股权激励计划》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四川依米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遵循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针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必要登记。
本公司于2017年6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及其摘要的议案》,并于6月19日作出首次公开披露。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2016年12月16日至2017年6月16日)内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自查期间,核查激励对象买卖依米康股票明细如下:
证券代码:300249 证券简称:依米康 公告编号:2017-079
序号 姓名 职务 买卖日期 买卖方向 合计变更股
数
1 王红瑛 中层管理人员 2017-06-08 买入 800
2017-04-07 买入 4,100
2 杨海 中层管理人员
2017-04-10 卖出 4,100
3 周淑兰 中层管理人员 2017-03-24 卖出 292,500
2016-12-22至 2017-04-12 买入 112,800
4 佃海燕 中层管理人员
2017-02-09至 2017-04-19 卖出 192,300
2016-12-28至 2017-01-06 买入 3,000
5 王钊 核心骨干 2017-01-24 卖出 3,000
6 汪小华 核心骨干 2017-03-01至 2017-03-09 买入 1,000
2016-12-23至 2017-05-11 买入 95,500
7 徐泰 中层管理人员 2017-02-16至 2017-05-12 卖出 107,500
8 时立坡 核心骨干 2016-12-16至 2017-06-02 买入 1,700
2017-03-21至 2017-03-23 卖出 1,000
9 范磊 核心骨干 2017-04-21 买入 500
10 安玻 中层管理人员 2016-12-20至 2017-05-11 买入 5,700
2016-12-19至 2017-03-27 卖出 9,400
2017-02-14至 2017-03-23 买入 2,700
11 茅宇国 核心骨干
2017-03-15至 2017-04-10 卖出 6,700
12 郭爱民 中层管理人员 2017-05-19 卖出 1,200
13 雷波 核心骨干 2017-04-12至 2017-04-26 买入 3,000
14 杨亚飞 核心骨干 2017-02-15至 2017-05-09 买入 700
2017-03-08至 2017-06-14 卖出 700
15 姜治禹 核心骨干 2017-04-07 买入 3,000
16 赵丹 中层管理人员 2017-03-24 卖出 3,000
2017-03-09至 2017-06-12 买入 17,100
17 刘淑猛 中层管理人员 2017-03-17至 2017-06-14 卖出 17,100
18 张建珍 中层管理人员 2017-03-24 卖出 4,500
2016-12-23至 2017-05-09 买入 4,400
19 何毅 中层管理人员 2016-12-20至 2017-05-15 卖出 5,200
2017-03-10至 2017-05-08 买入 1,400
20 丁以贵 核心骨干
2017-03-24至 2017-04-11 卖出 1,000
21 邓开超 核心骨干 2017-01-06 买入 1,200
证券代码:300249 证券简称:依米康 公告编号:2017-079
公司在策划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相关公司内部保密制度,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公司已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决策讨论等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内幕信息严格控制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登记人员范围之内。在公司发布本次股权激励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以上核查对象在核查期间的交易变动系基于对
二级市场交易情况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了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公司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公告前,未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上述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无关,公司不存在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形,亦不存在激励对象或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牟利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四川依米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