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宝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2017-07-04 20:51:59
发布机构:天宝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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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天宝股份 证券代码:002220 公告编号:2017-036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7月4日收
到公司控股股东大连承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运投资”)关于减持 公司股份的告知函,承运投资于2017年7月4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 易系统分别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7,500,000股、3,449,600股,累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2.00%,本次减持不会引起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减持股数减持比例
(元) (股) (%)
大宗交易 2017年7月4日 7.61 7,500,000 1.37%
承运投资 大宗交易 2017年7月4日 7.61 3,449,600 0.63%
合计 10,949,600 2.00%
自2016年9月7日公司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至本公告披露日,控
股股东承运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黄作庆先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为
10,949,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0%.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例(%) 股数(股) 例(%)
合计持有股份 120,112,000 21.94% 109,162,400 19.94%
承运投资 其中:无限售条件 120,112,000 21.94% 109,162,400 19.94%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承运投资本次减持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承运投资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的承诺:2015年7月10日,公司控股股东遵守《中国证监会(2015)18号公告》的监管要求,承诺即日起未来6个月内(2015年7月10日-2016年1月9日)不减持所持有本公司股份。
承运投资均已履行上述承诺,本次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
3、本次减持计划前,控股股东承运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20,112,000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21.94%,实际控制人黄作庆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0,327,962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18.3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20,439,96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0.26%;本次减持完成后,承运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109,162,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9.9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公
司股份209,490,36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8.2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均不发生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承运投资及实际控制人黄作庆先生未做过关于最低减持价格的承诺。
5、公司将督促控股股东承运投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公司控股股东承运投资减持公司股份已经进行预先披露,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月5日刊登在信息披露指定媒体《证券时报》及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拟减持公司股
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7-001)。
三、备查文件
控股股东关于减持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