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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锋新材: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7-07-05 20:07:19 发布机构:先锋新材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300163 证券简称:先锋新材 公告编号:2017-070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经审议通过决定于 2017年7月21日(星期五)召开公司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投票: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 7月21日(星期五)下午 13: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7月20日――2017年7月21日。其中,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7月21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17年7月20日 15:00至 2017年7月21日 15:00 期间的任意 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5、股权登记日:2017年7月14日(星期五)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7年7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汇士路8号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如下: 1、审议《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详见2017年7月6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 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目可以投票 1.0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议案》 √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7年7月17日(星期一)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2.登记地点: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汇士路8号)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的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传真请在 2017年7月17日 17:00 前送达公司证券部。来信请寄: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汇士路8号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收,邮编:315127(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 联系 人:熊军、唐艳君 联系电话:0574-88003135 联系传真:0574-88003131 2.《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 记表》见附件。 3.《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见附件。 六、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七月五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5163”,投票简称为“先锋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目可以投票 1.0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议案》 √ 本次股东大会只有一个议案,不设置“总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7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7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7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附件三: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公司行使表决权。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自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股票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 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被委托人(签名):____________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 表决意见提案 表决内容 该列打勾的栏同反弃 编码 目可以投票 意对权 1.0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议案》 √ 委托股东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打“√”为准,对同一 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股东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 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2017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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