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0168 证券简称:
万达信息 公告编号:2017-065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
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一)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已获2017年5月17日召开的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
议于2017年5月17日刊登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
(二)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 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
总股本1,031,082,642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
及持有
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7元;持有
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个人
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3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
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a;对于 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6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
(含1 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3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
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07月13日(星期四),除权除息日为:
2017年07月14日(星期五)。
四、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7年07月13日下午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 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7年07月
14日通过股东托管
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838 上海万豪投资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7年7月5日至登记日:2017年7
月13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 相关参数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的
行权价格将进行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相应调整程序并进行披露。
七、 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1600号5楼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15921621686
咨询传真:021-32140588
咨询联系人:张令庆、王雯钰
八、 备查文件
1、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
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