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坛生物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17-07-07 16:40:50
发布机构:天坛生物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600161 证券简称:天坛生物 编号:2017-057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根据实际情况,对《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原章程 修订后的内容
第二条第二款营业执照号为第二条第二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1100001520018。 91110000600069802M。
第五条 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 第五条 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
济技术开发区西环南路18号A座126室,济技术开发区西环南路18号A座126
邮编100176。公司办公地址:北京市朝 室,邮编100176。
阳区三间房南里四号,邮编100024。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1546.6868万股。 67010.6928万元。
第十八条 公司发起人为北京生物制品 第十八条 公司发起人为北京生物制品
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原名“北京生物 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原名“北京生物
制品研究所”)。发起人于1998年以所拥 制品研究所”)。发起人于1998年以所
有的部分经营性资产作为出资,认购公 拥有的部分经营性资产作为出资,认购
司发行的股份数为9000万股。 公司发行的股份数为9000万股。
经1999年6月实施送转股本后公司的股经1999年6月实施送转股本后公司的
本结构为:普通股19200万股,其中发 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9200万股,其中
起人持有144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发起人持有144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75%;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有4800万股,的75%;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有 4800万
占公司总股本的25%。经2003年8月实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经2003年8
施增发新股后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 月实施增发新股后公司的股本结构为:
股21700万股,其中发起人持有14400 普通股 21700 万股,其中发起人持有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6.36%;社会公 144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6.36%;
众股股东持有73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有7300万股,占公
的33.64%。经2004年9月实施资本公积 司总股本的33.64%。经2004年9月实
转增股本后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公司的股本结
32550万股,其中发起人持有21600万 构为:普通股32550万股,其中发起人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6.36%;社会公众持有 216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股股东持有109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66.36%;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有10950万
的33.64%。经2006年5月实施股权分置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64%。经2006
改革后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32550年5月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后公司的股本
万股,其中发起人持有18315万股,占 结构为:普通股32550万股,其中发起
公司总股本的56.27%;社会公众股股东 人持有 1831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持有 1423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6.27%;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有14235万
43.7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73%。
2007年7月,发起人北京生物制品研究 2007年7月,发起人北京生物制品研究
所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公司18315万股 所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公司18315万股
无偿划转至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中国生物 无偿划转至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中国生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中国生物技 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中国生物
术集团公司”)。 技术集团公司”)。
经2008年5月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经2008年5月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48825万股,后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48825万
其中中国生物持有27472.5万股,占公 股,其中中国生物持有27472.5万股,
司总股本的56.27%;社会公众股股东持 占公司总股本的56.27%;社会公众股股
有 21352.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东持有21352.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3.73%。 43.73%。
2010年公司实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公 2010 年公司实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
司重大资产重组后,公司的股本结构为: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后,公司的股本结构
普通股51546.6868万股,其中中国生物 为:普通股51546.6868万股,其中中
持有 27472.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国生物持有27472.5万股,占公司总股
53.30%;成都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 本的53.30%;成都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
公司(原名“成都生物制品研究所”)持 责任公司(原名“成都生物制品研究
有 2185.148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所”)持有2185.1485万股,占公司总股
4.24%;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 本的4.24%;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
司持有536.538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责任公司持有536.5383万股,占公司总
1.04%;其他股东持有21352.5万股,占 股本的1.04%;其他股东持有21352.5
公司总股本的41.42%。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42%。
2017年4月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 4月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
将其持有的公司18,898,222股股份无偿 司将其持有的公司1,889.8222万股份
划转给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前 无偿划转给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
述无偿划转后,公司股本结构为:普通 司。前述无偿划转后,公司股本结构为:
股51546.6868万股,其中中国生物技术 普通股51546.6868万股,其中中国生
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55,826,778股,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占公司股本的49.63%;成都生物制品研 25,582.6778万股,占公司股本的
究所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19,922,883 49.63%;成都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
股,占公司股本的3.87% ;中国国新控 公司持有公司1,992.2883万股,占公
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 18,898,222 司股本的3.87% ;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
股,占公司股本的3.67%;北京生物制品 任公司持有公司1,889.8222万股,占
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 公司股本的3.67%;北京生物制品研究
5,365,383股,占公司股本的1.04%;其 所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536.5383万
他股东持有215,453,602股,占公司总 股,占公司股本的1.04%;其他股东持
股本的41.79%。 有21,545.360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1.79%。
经2017年6月实施送股后公司的股本
结构为:普通股67,010.6928万股,其
中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
司 33,257.4812 万股,占公司股本的
49.63%;成都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
公司持有 2,589.9748万股,占公司股
本的3.87% ;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
司持有公司 2,456.7689万股,占公司
股本的3.67%;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有
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 697.4998万股,
占公司股本的 1.04%;其他股东持有
28,008.9681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1.79%。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51546.6868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67010.6928
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第四十四条第一款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 第四十四条第一款 本公司召开股东
会的地点为:北京市。 大会的地点为:公司注册地址/办公地
址或发出股东大会通知中规定的地点。
第四十四条第二款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 第四十四条第二款 股东大会将设置
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 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
供网络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 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
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大会提供便利。股东具体参加方式和股
视为出席。 东身份的确认方式由召集人视具体情
股东大会审议下列事项之一的,公司应 况公告。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
当安排通过网络等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 会的,视为出席。
大会提供便利:
(一)公司增发新股(含发行境外上市
外资股或其他股份性质的权证)、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向原有股东配售股份(但
具有实际控制权的股东在会议召开前承
诺全额现金认购的除外);
(二)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购买的资产
总价较所购买资产经审计的帐面净值溢
价达到或超过20%的;
(三)股东以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偿
还其所欠该公司的债务;
(四)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附属企业到
境外上市;
(五)在公司发展中对社会公众股股东
利益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事项。
安排可以通过网络等投票方式参加股东
大会的,将在股东大会召开通知中明确
股东身份确认方式。
第七十二条第二款 未完成股权分置改 删除
革的公司,会议记录还应该包括:(1)出
席股东大会的流通股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和非流通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各占公司总
股份的比例;(2)在记载表决结果时,还
应当记载流通股股东和非流通股股东对
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情况。
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 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 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
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
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 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
权的股份总数。 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 开披露。
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
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
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
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
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
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
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
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
持股比例限制。
第八十二条第三款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 第八十二条第三款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
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百分之五 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百分之
以上的股东(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 三以上的股东(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发
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百分之一以上的 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百分之一以
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
第八十六条第二款 除现场会议投票外, 删除
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可通过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公司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股
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提供网络形式的
投票平台,扩大社会公众股股东参与股
东大会的比例。股东大会议案按照有关
规定需要同时征得社会公众股股东单独
表决通过的,除现场会议投票外,公司
应当向股东提供符合前述要求的股东大
会网络投票系统。
第一百一十条第(三)款 董事会可以 第一百一十条第(三)款 董事会可以
在不超过公司净资产20%(以上一年度末 在不超过公司净资产 20%(以上一年度
或最近一次经审计的公司资产负债表为 末或最近一次经审计的公司资产负债
准)的金额范围内决策进行合乎现行法 表为准)的金额范围内决策进行合乎现
规的单项资产处置,包括但不限于风险 行法规的单项资产处置,包括但不限于
投资、对外股权投资、合作或独立研发 对外投资、委托贷款、对外担保、资产
及产业化产品项目投资、担保、抵押等。抵押等。
第一百二十条 董事会决议表决方式为:第一百二十条 董事会决议表决方式
投票表决。每名董事有一票表决权。 为: 记名投票表决。每名董事有一票表
决权。
第一百四十三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增加一项:“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
行使下列职权: 度;”
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七)项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七)项依照《公司
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 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
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