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
东杰智能物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山西东杰智能物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东杰智能
股票代码:
300486
信息披露义务人:姚卜文
通讯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区学院路怡丁苑3楼2单元2号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17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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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
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山西东杰智能物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杰智能”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东杰智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东杰智能发行股份向信息披露义务人购买资产所致,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东杰智能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
新股尚需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通过及中国
证监会核准。
六、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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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2
释 义......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5年受处罚、涉及诉讼或仲裁的情况......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发行在外
股份的情况......5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控制关系......5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6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6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6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7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7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7
四、已履行及尚未履行的批准程序......8
五、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9
第四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10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11
一、其他应披露事项......1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1
第六节 备查文件......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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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山西东杰智能物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标的公司、常州海登 指 常州海登赛思涂装设备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东杰智能 指 山西东杰智能物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资产、拟购买资产、指 常州海登100%
股权
交易标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姚卜文
交易对方 指 梁燕生、祝威、田迪、梁春生、寇承伟、杜大成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指 东杰智能发行股份购买常州海登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
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 金
募集配套资金 指 东杰智能向不超过5名(含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
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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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姚卜文
通讯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坞城中路68号6号楼2-6号
身份证号码:14010319361231****
联系电话:1393516676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5年受处罚、涉及诉讼或仲裁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的最近5年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受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等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的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49,276,944股股票,
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34.85%,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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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上市公司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的一部分。东杰智能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向常州海登的股东梁燕生、祝威、田迪、杜大成、梁春生、寇承伟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常州海登100%的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5名(含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以询价的方式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22,500万元。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无增持或减持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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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49,276,944股股票,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34.85%。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东杰智能拟向梁燕生、祝威、田迪、杜大成、梁春生、寇承伟发行股份收购其合计持有的常州海登100%股权,并同时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22,500万元。有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详细情况请参见上市公司2017年7月21日公告的《山西东杰智能物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将导致上市公司
股本增加,致使姚卜文所持有股份占比被动稀释累计超过5%。若不考虑配套融资,姚卜文持有上市公司49,276,944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30.02%;若考虑配套融资,并假设配套融资的
发行价格为第六届第十六次董事会前20个交易日均价(24.41元/股),姚卜文持有上市公司49,276,944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8.21%。本次权益变动是上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一部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核准。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姚卜文系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其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在担任公司的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如在公司股票1-4-2-7
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如在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其所持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若上市公司股份在该期间内发生分红、派息、
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以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为准)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在上述承诺履行期间,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该承诺。
(3)在承诺的持股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若发行人股份在该期间内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减持价格和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在实施减持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进行公告,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得减持。
(4)违反上述承诺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所取得的收益均归上市公司所有。
(5)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姚卜文持有公司股票累计质押股份3003万股,占姚卜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60.94%,占公司
总股本的21.24%。
四、已履行及尚未履行的批准程序
(一)上市公司的批准过程
2017年7月21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
(二)常州海登的决策过程
2017年7月20日,常州海登通过
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梁燕生、祝威、田迪、梁春生、寇承伟、杜大成将其合计持有的常州海登100%
股权转让给东杰智能,各交易对方放弃其他交易对方拟转让给东杰智能的常州海登股权的优先受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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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履行的程序
本次交易方案尚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事项、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方案。
五、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
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重大交易,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除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外的未来交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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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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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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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备查文件
1、姚卜文关于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授权书;
2、中国证监会或
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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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山西东杰智能物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姚卜文
2017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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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山西东杰智能物流装备股 上市公司所在地 山西省太原市新兰路
份有限公司 51号
股票简称 东杰智能 股票代码 300486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姚卜文 信息披露义务人 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
住所 区学院路******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增加□
变化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是□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是□否■
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因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及募集配套资金导致公司股本增加,信
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比例累计被动稀
释变动达5%以上。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 股票种类:/
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数量:49,276,944
持股比例:34.85%
股票种类:
A股
变动数量: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 变动比例:4.83%
数量及变动比例 考虑配套融资,姚卜文:减少至28.21%;
不考虑配套融资,姚卜文:减少至
30.02%。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
二级市场买卖是□否■
该上市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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