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润股份:关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2017-08-14 18:43:19
发布机构:万润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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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43 证券简称:万润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0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份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数量为42,450,9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7%;
2、本次限售的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7年8月18日(星期五)。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和公司股本的基本情况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万润股份”)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和股本情况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7月26日下发的《关于核准中节能万润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314号)核准,万润股
份于2016年7月29日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782,036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3.31元,并于2016年8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 339,871,250 股增加为 363,653,286
股。
2017年5月15日公司实施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部分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股的权益分配方案,截至公告之日,公司总股本为909,133,215股,其中限售股132,614,5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59%,限售股中的59,455,089股是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公司《万润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 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做出如下承诺:
承诺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同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予以限售期锁定。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公司也不存在对该等限售股份持有人的违规担保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2017年8月18日(星期五)。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42,450,9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7%。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6名,涉及证券账户12户,其中,深圳福星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质押股份4,593,835股,其余证券账户均不存在冻结、质押的情形。
4、本次限售股份持有人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序 股东名称 账户名称 所持限售股份 本次解除限售 备注
号 总数(股) 股份数量(股)
易方达基金-工商银行-中国对 543,825 543,825 -
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1 易方达基金管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二组合 10,876,473 10,876,473 -
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
方达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 543,825 543,825 -
基金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
实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150,657 150,657 -
嘉实基金管理金
有限公司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四组合 2,259,870 2,259,870 -
2
嘉实基金-平安银行-华夏资本 3,766,450 3,766,450 -
管理有限公司
嘉实基金-兴业银行-上海兴 2,510,967 2,510,967 -
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泰达宏利基金―平安银行―深
泰达宏利基金 圳市前海梧桐广证定增投资基 5,772,337 5,772,337 -
3 管理有限公司 金企业(有限合伙)
泰达宏利基金―平安银行―泰
达宏利―宏泰定增 3号资产管 301,007 301,007 -
理计划
安徽中安资本 安徽中安资本投资基金有限公
4 投资基金有限司 5,772,338 5,772,338 -
公司
深圳福星资本 质押
5 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福星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5,194,585 5,194,585 4,593,835
股
6 杭州优迈科技 杭州优迈科技有限公司 4,758,600 4,758,600 -
有限公司
合 计 42,450,934 42,450,934 -
5、公司董事会承诺将监督上述股东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承诺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股数 比例 本次变动数 股数 比例
1、限售条件流 132,614,592 14.59% -42,450,934 90,163,658 9.92%
通股
2、无限售条件 776,518,623 85.41% 42,450,934 818,969,557 90.08%
流通股
3、总股本 909,133,215 100.00% 0 909,133,215 100.00%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认为:
万润股份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遵守了其在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做出的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万润股份与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东方花旗证券对万润股份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0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