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保基建: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8-23 02:19:47
发布机构:天保基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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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65 证券简称:天保基建 公告编号:2017-47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议案被否决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8月22日(周二)下午2:00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8月22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8月21日下午15:00至2017年8月22日下午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五道35号汇津广场一号楼公司七楼会议室。
4、主持人:董事长周广林
5、表决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521,289,76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1.667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521,289,76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1.667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2,202,58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18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2,202,58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18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3项提案,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1)审议选举周广林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获得同意票数为521,289,761,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获得同意票数为2,202,583,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选举路昆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获得同意票数为521,289,761,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获得同意票数为2,202,583,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选举薛晓芳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获得同意票数为521,289,761,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获得同意票数为2,202,583,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选举周善忠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获得同意票数为521,289,761,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获得同意票数为2,202,583,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提案
(1)审议选举马弘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获得同意票数为521,289,761,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获得同意票数为2,202,583,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选举运乃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获得同意票数为521,289,761,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获得同意票数为2,202,583,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选举段咏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获得同意票数为521,289,761,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获得同意票数为2,202,583,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
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提案
(1)审议选举孙静宇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提案;总表决情况:获得同意票数为521,289,761,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获得同意票数为2,202,583,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选举杨宝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获得同意票数为521,289,761,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获得同意票数为2,202,583,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
表决结果:通过。
4、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还通报了选举杨丽云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
2、律师姓名:赵丽新、常宇�[
3、结论性意见: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关于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000965)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公司章程》。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