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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亿股份:2017年半年度报告(更正公告)  

2017-08-23 16:46:12 发布机构:隆亿股份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871479 证券简称:隆亿股份 主办券商:金元证券 盘锦辽河油田隆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报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盘锦辽河油田隆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17年8月1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披露了《2017年半年度报告》,经事后审核发现,公司披露的2017年半年度报告第四节重要事项与第八节财务报表附注存在错误,造成上述错误的原因是由于工作人员疏忽,现对相关内容进行更正: 一、第四季重要事项 重大诉讼涉及金额为202,800.00元,错误披露为7,080,000.00 元, 更正前: (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单位:元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涉及金额 占期末净资 是否结案 临时公告披露时间 产比例 淮安中油隆亿能源实业有限公 2017年3月《公开转让说 司与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 7,080,000.00 28.42% 否 明书》 询有限公司 总计 7,080,000.00 案件进展情况、涉及金额、是否形成预计负债,以及对公司未来的影响: 2016年9月14日,淮安中油隆亿能源实业公司与江河润泽签署《融资咨询业务约定书》,约定江河润泽 为淮安中油隆亿能源实业公司淮安市淮阴港区许渡作业区码头工程项目提供融资咨询服务,融资咨询费包含固定费用和成功费两部分,其中自《融资咨询业务约定书》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首笔费用20万元,自淮安中油隆亿能源实业有限公司融资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笔费用20万元,自融资协议签署且淮安中油隆亿能源实业有限公司获得的第一笔融资款项到账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融资协议约定融资款总金额的4%作为成功费(扣除前述固定费用)。上述首笔费用20万元已于2016年9月28日支付。2016年12月3日,淮安中油隆亿能源实业有限公司与中民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民国际”)签署《融资租赁合同》及相关配套协议。2017年2月16日,中民国际支付了第一笔融资租赁款4,400万元;2017年3月22日,淮安中油隆亿能源实业有限公司收到中民国际通过苏州信托发放的1,600万元信托贷款。 2017年2月28日,淮安中油隆亿能源实业有限公司收到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民事传票,江河润泽于 2016年12月26日起诉淮安中油隆亿能源实业有限公司,请求支付咨询服务费20万元、拖欠期间利息2,800 元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淮安中油隆亿能源实业有限公司20.28万元资金已由淮安市清河法院于2017年2月 14日冻结。2017年3月21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合同纠纷案件,因原告证据不足休庭,下次 开庭时间视原告证据补充提供情况另行通知。 淮安中油隆亿能源实业有限公司与中民国际的融资合作与江河润泽无因果关系,江河润泽已于2016年10 月底暂停为淮安中油隆亿能源实业有限公司提供融资咨询服务,江河润泽并未依照《融资咨询业务约定书》的约定提供应有的融资咨询服务,淮安中油隆亿能源实业有限公司无义务支付江河润泽第二笔固定费用20万元以及后续的成功费。中民国际融资项目负责人进行了书面确认,中民国际与江河润泽无任何合作协议,也不涉及淮安中油隆亿能源实业有限公司与江河润泽的任何合同关系。 此案涉及金额约708万,公司聘请了专业律师积极处理诉讼事项,目前诉讼进展未显示对公司的重大不利, 不会对公司未来经营造成影响。根据形成预计负债的条件要求,目前该事件不符合预计负债要求,没有形成预计负债。 更正后: (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单位:元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涉及金额 占期末净资 是否结案 临时公告披露时间 产比例 淮安中油隆亿能源实业有限公 2017年3月《公开转让说 司与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 202,800.00 0.81% 否 明书》 询有限公司 总计 202,800.00 0.81% 案件进展情况、涉及金额、是否形成预计负债,以及对公司未来的影响: 2016年9月14日,淮安中油隆亿能源实业公司与江河润泽签署《融资咨询业务约定书》,约定江河润泽 为淮安中油隆亿能源实业公司淮安市淮阴港区许渡作业区码头工程项目提供融资咨询服务,融资咨询费包含固定费用和成功费两部分,其中自《融资咨询业务约定书》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首笔费用20万元,自淮安中油隆亿能源实业有限公司融资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笔费用20万元,自融资协议签署且淮安中油隆亿能源实业有限公司获得的第一笔融资款项到账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融资协议约定融资款总金额的4%作为成功费(扣除前述固定费用)。上述首笔费用20万元已于2016年9月28日支付。2016年12月3日,淮安中油隆亿能源实业有限公司与中民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民国际”)签署《融资租赁合同》及相关配套协议。2017年2月16日,中民国际支付了第一笔融资租赁款4,400万元;2017年3月22日,淮安中油隆亿能源实业有限公司收到中民国际通过苏州信托发放的1,600万元信托贷款。 2017年2月28日,淮安中油隆亿能源实业有限公司收到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民事传票,江河润泽于 2016年12月26日起诉淮安中油隆亿能源实业有限公司,请求支付咨询服务费20万元、拖欠期间利息2,800 元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淮安中油隆亿能源实业有限公司20.28万元资金已由淮安市清河法院于2017年2月 14日冻结。2017年3月21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合同纠纷案件,因原告证据不足休庭,下次 开庭时间视原告证据补充提供情况另行通知。 淮安中油隆亿能源实业有限公司与中民国际的融资合作与江河润泽无因果关系,江河润泽已于2016年10 月底暂停为淮安中油隆亿能源实业有限公司提供融资咨询服务,江河润泽并未依照《融资咨询业务约定书》的约定提供应有的融资咨询服务,淮安中油隆亿能源实业有限公司无义务支付江河润泽第二笔固定费用20万元以及后续的成功费。中民国际融资项目负责人进行了书面确认,中民国际与江河润泽无任何合作协议,也不涉及淮安中油隆亿能源实业有限公司与江河润泽的任何合同关系。 此案涉及金额约20.28万,公司聘请了专业律师积极处理诉讼事项,目前诉讼进展未显示对公司的重大不 利,不会对公司未来经营造成影响。根据形成预计负债的条件要求,目前该事件不符合预计负债要求,没有形成预计负债。 二、第八节财务报表附注 报告期内公司设立控股子公司淮安中油隆亿物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公司认缴出资400万元,持股80%,报告期内淮安中油隆亿物流有限公司尚未实质经营,上述事项导致合并范围变更。 修改前: 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无。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无。 3.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无。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注册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营地 地 直接 间接 淮安中油隆亿能 淮安市淮安 港口经营;燃 购买 源实业有限公司 市 气批发等 95.00 大连中油隆亿能 大连市大连 石化产品、燃 投资设立 源有限公司 市 料油销售等 100.00 淮安中油隆亿物 淮安市淮安道路货物运 投资设立 流有限公司 市 输等 100.00 修改后: 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无。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报告期内公司设立控股子公司淮安中油隆亿物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公 司认缴出资400万元,持股80%。 3.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无。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注册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营地 地 直接 间接 淮安中油隆亿能 淮安市淮安 港口经营;燃 购买 源实业有限公司 市 气批发等 95.00 大连中油隆亿能 大连市大连 石化产品、燃 投资设立 源有限公司 市 料油销售等 100.00 淮安中油隆亿物 淮安市淮安道路货物运 投资设立 流有限公司 市 输等 80.00 盘锦辽河油田隆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 8月 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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