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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智股份: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2017-08-30 21:00:21 发布机构:仁智油服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002629 证券简称:仁智股份 公告编号:2017-061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工会委员会于2017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第二届五次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代表投票表决,选举陈凯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陈凯先生将与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并按照《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任期为三年,自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组建之日起至届满止。 陈凯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将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并对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和股东大会负责。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陈凯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8月31日 附件: 1、陈凯先生:男,1990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绵阳美家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瀚澧电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自2016年5月起,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目前,陈凯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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