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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绿色: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8-31 16:23:03 发布机构:长江绿色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871622 证券简称:长江绿色 主办券商:东方财富证券 武汉长江绿色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长江绿色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7年8月31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8月20日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并参与表决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陈绪强主持,监事会成员张泽安、张丁源、陈沫出席会议,董事会秘书张雷磊列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武汉长江绿色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 半年度报告》 议案内容: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和《关于做好挂牌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董事会对《武汉长江绿色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回避表决情况:无。 1 / 5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补充预计201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2017年上半年度日常经营情况以及对下半年度经营的预计,对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各项关联交易进行了重新评估,在原先预计向关联方采购苗木1,050万元的基础上再增加500万元,预计公司整体向关联方采购苗木为1,550万元。补充预计具体情况为:向武汉长绿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联采购苗木金额预计增加300万元,2017年度合计关联采购苗木金额为1,250万元;向大冶市柏世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关联采购苗木金额预计增加200万元,2017年度合计关联采购苗木金额为300万元。 表决结果: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陈绪强持有武汉长绿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40.16%的股份,为武汉长绿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且陈绪强、张雷磊、杨国会均在武汉长绿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陈绪强的弟弟陈柏华为大冶市柏世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的实际控制人,因此董事陈绪强、张雷磊、杨国会需回避表决,导致有权参与表决的董事人数不足3人,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追认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内容:2017年6月5日,公司与汉口银行水果湖支行签订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向汉口银行水果湖支行申请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贷款金额为人民币1,900万元,用于支付工程项目材料款。其中关联方武汉长绿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汉口银行水果湖支行签订了《最高额林权抵押合同》,武汉长绿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2 / 5 公司以位于湖北省十堰市房县白鹤镇和房县窑淮乡两处地的林权证作为抵押物进行抵押担保;另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陈绪强及武汉长绿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汉口银行水果湖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及《最高额房地产抵押合同》,为此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及抵押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后两年。 表决结果:陈绪强持有公司2,872.00万股,持股比例为56.54%, 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陈绪强持有武汉长绿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40.16%的股份,为武汉长绿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且陈绪强、张雷磊、杨国会均在武汉长绿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因此董事陈绪强、张雷磊、杨国会需回避表决,导致有权参与表决的董事人数不足3人,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追认公司向汉口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的议案》 议案内容:2017年6月5日,公司与汉口银行水果湖支行签订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向汉口银行水果湖支行申请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贷款金额为人民币1,900万元,用于支付工程项目材料款。 表决结果: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回避表决情况:无。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关于追认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内容:2017年5月18日,公司与汉口银行水果湖支行签订 《最高额担保合同》,公司以存于汉口银行水果湖支行的400万银行 3 / 5 存款存单,为关联方武汉长绿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湖北黄金湖长绿生态农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汉口银行水果湖支行贷款400万元提供存单质押担保,期限为2017年5月18日至2018年5月18日。 表决结果:湖北黄金湖长绿生态农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系武汉长绿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绪强任湖北黄金湖长绿生态农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公司监事会主席张泽安任湖北黄金湖长绿生态农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公司董事、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张雷磊、董事杨国会、董事刘立文任湖北黄金湖长绿生态农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且陈绪强持有武汉长绿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40.16%的股份,为武汉长绿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绪强、张雷磊、杨国会均在武汉长绿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因此董事陈绪强、张雷磊、杨国会、刘立文需回避表决,导致有权参与表决的董事人数不足3人,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拟定于2017年9月18 日在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潭大道宏图路8号武汉客厅E栋28楼会议 室,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议 案: 1、《关于补充预计201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追认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关于追认公司向汉口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的议案》; 4 / 4、《关于追认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回避表决情况:无。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武汉长江绿色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武汉长江绿色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 告》; (三)公司与汉口银行水果湖支行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四)长绿环境与汉口银行水果湖支行签订的《最高额林权抵押合同》; (五)陈绪强及长绿环境与汉口银行水果湖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六)陈绪强及长绿环境与汉口银行水果湖支行签订的《最高额房地产抵押合同》; (七)公司与汉口银行水果湖支行签订的《最高额担保合同》。 武汉长江绿色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31日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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