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新生物: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7-08-31 16:42:17
发布机构:振新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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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32576 证券简称:振新生物 主办券商:新时代证券
河南振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挂牌公司名称:河南振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挂牌地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股票简称: 振新生物
股票代码: 832576
信息披露义务人: 岳新军
股份变动性质:减持
变动日期:2017年8月3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 岳新建
股份变动性质:不变
变动日期:――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标准第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管理办法》、《准则5号》的规定,本报告
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河南振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变动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根据本报告书中所载明的内容进行。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8
第五节 协议的主要内容......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及签署页......13
附表:权益变动报告书......14
第一节 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指 一致行动人岳新建、岳新军
《河南振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变动
本报告书 指
报告书》
岳新军于2017年8月30日通过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其持有
的河南振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900,000
本次权益变动 指股股份的权益变动行为,其持股比例由
27.20%变动为21.91%;岳新建、岳新军为一
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由 71.75%变为
66.46%的权益变动行为。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基本情况
岳新建女士,董事长、董秘,1971年 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
境外永久居留权,2016年7月毕业于清华大学EMBA工商管理专业,
2010年5月至今为焦作市民主建国会会员;2014年3月至今任焦作
市政协委员;2011年5月至2015年1月任振新有限执行董事、总经
理,2015年1月至今任振新生物董事长、董事会秘书。
岳新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 年生,1998
年5月至2008年4月任河南北阳钙粉厂总经理;2011年5月至2015
年1月任振新有限监事。岳新军先生于2016年6月13日辞职去公司
董事、兼总经理职务,不在公司担任何职务。
截至本次交易前,岳新建女士持有振新生物7,573,000股股份,
占总股本的 44.55%,岳新军先生持有振新生物4,624,500股股份,
占总股本的27.20%。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岳新建女士与岳新军先生虽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但在重大事项表决时均能够形成一致意思,能对公司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并能够实际支配公司的经营决策,二人可视为一致行动人。岳新建女士、岳新军先生为振新生物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 岳新建 岳新军
股份名称 振新生物 振新生物
股份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人民币普通股
股份数量(股) 7,573,000 4,624,500
占公司总股比例 44.55% 27.20%
所持股份性质及性质变动 可转让股份1,443,250 可转让股份4,624,500
情况 股,限售6,129,750股 股,限售0股
股东持股变动达到规定比 ―― 2017年8月30日
例的日期
权益变动方式 ―― 协议转让
四、 是否需相关部门批准
本次权益变动无需取得国家相关部门的批准。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岳新军减持所持有振新生物流通股900,000股,占
振新生物总股本的 5.29%,系根据其意愿自愿减持,且通过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协议转让方式进行股份转让。本次权益变动后,岳新建、岳新军分别持有振新生物股份7,573,000股、3,724,500股,岳新建、岳新军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变为66.4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振新生物于2016年6月1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并公开转让。截至2017年8月30日本次权益变动前,岳新建持有振
新生物7,573,000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44.55%;岳新军持有振新
生物4,624,500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27.20%;2017年8月30
日本次权益变动后,岳新建持有振新生物7,573,000股,占总股本
的比例为44.55%;岳新军持有振新生物3,724,500股,占总股本的
比例为21.91%。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权益变动人 岳新建 岳新军
转让前持股数量 7,573,000股 4,624,500股
转让前持股比例 44.55% 27.20%
转让股份数量 0 900,000股
受让股份数量(股) 0 0
权益变动达到5%整数
―― 2017年8月30日
倍的日期
转让后持股数量(股) 7,573,000股 3,724,500股
转让后持股比例(%) 44.55% 21.91%
三、股份权利限制说明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振新生物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表决权未恢复的优先股的情况。
第五节 协议的主要内容
此次转让系岳新军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其所持有的振新生物的流通股,不存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行政划转或变更、法院裁定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 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此次转让系岳新军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其所持有的振新生物的流通股,不存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行政划转或变更、法院裁定的情形。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此次转让系岳新军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其所持有的振新生物的流通股,不存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行政划转或变更、法院裁定的情形。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岳新建、岳新军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 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河南振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3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及签署页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岳新建
信息披露义务人:岳新军
2017年8月31日
附表一: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公众公司名称 河南振新生物技术股 公众公司所在地 焦作市高新区秦
份有限公司 屯村东地
股票简称 振新生物 股票代码 832576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岳新建 信息披露义务人 焦作市山阳区卫
住所 生局家属院
增加□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变化 岳新建持股比例未发 无□
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为公众公司第一大股 否□ 是否为公众公司 否□
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股转系统的竞价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通过股转系统的协议转让□ 继承□
选) 通过股转系统的做市交易□ 赠与□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取得公众公司发行的新股□ 其他□(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7,573,000股,持股比例:44.55%
量及占公众公司已发
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变动数量:0股 股变动比例:0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 变动后持股数量:7,573,000股
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 变动后持股比例:44.55%
比例
涉及公众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增加时是否存在侵害挂牌 是□ 否□ 不适用√
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增加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 是□ 否□ 不适用√
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附表二: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公众公司名称 河南振新生物技术股 公众公司所在地 焦作市
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振新生物 股票代码 832576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岳新军 信息披露义务人 焦作市解放区都
住所 市花园
增加□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无□
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为公众公司第一大股 否√ 是否为公众公司 否□
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股转系统的竞价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通过股转系统的协议转让√ 继承□
选) 通过股转系统的做市交易□ 赠与□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取得公众公司发行的新股□ 其他□(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4,624,500股,持股比例:27.20%
量及占公众公司已发
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变动数量:900,000股 股变动比例:5.29%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 变动后持股数量:3,724,500股
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 变动后持股比例:21.91%
比例
涉及公众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增加时是否存在侵害挂牌 是□ 否□ 不适用√
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增加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 是□ 否□ 不适用√
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不适用√